相关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中国科协办公厅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管理办法(试行)》和《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启动2025年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的通知》(科协办发组字〔2025〕32号)的有关精神,按照陕西省科协要求,我校可组织推荐。结合我校实际,现就组织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条件
(一)我校在读理学、工学、医学3个学科门类下相关一级学科的中国籍博士研究生,且原则上距离毕业时间在 2 年以上,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5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
(二)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具有良好的学风和道德,无学术不端行为。
(三)博士与硕士阶段的科研方向具有一定延续性、相关性或学科交叉性。
(四)有志于长期从事科技工作,立足国家需求、产业趋势、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领域、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瞄准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开展科研攻关。
(五)同等条件下,省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获得者或研究生阶段国家级奖学金获得者优先推荐。
(六)同等条件下,曾在本领域高水平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含共同第一作者)发表论文,或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国家/国际发明专利授权,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励(排名前三)的优先推荐。
二、材料提交相关要求
(一)培养单位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遴选并排序(按一级学科排序),于11月13日上午12:00前将申报材料交至研究生院教学办公室(2号教学楼2103室),电子版随U盘拷贝。
(二)报送材料包含以下内容:
1.《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推荐表》(附件1)和相关印证材料(国家奖学金证书、论文、专利、科研奖励等),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材料需合并装订,电子版材料需将推荐表和印证材料合并成一个PDF文档,以“学院-学科-姓名”格式命名。
2.《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
三、其他说明
(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该专项计划候选人的推荐工作,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博士生申报,按照时间进度完成各项工作。
(二)拟申报的博士生在准备推荐表等材料的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校科协,联系人:申老师,联系电话:88308971。
研究生院(部) 科技处
2025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