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西北大学关于公布 2023 年研究生培养质量提升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西大研〔2023〕32号)的相关要求,现开展2023年研究生培养质量提升工程项目结题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结项范围详见西北大学2023年研究生培养质量提升项目立项清单(附件1)以及西北大学2022年研究生培养质量提升项目延期结题清单(附件2)。
二、结项条件
申请结项的项目已经完成立项时签订的《西北大学2023年研究生培养质量提升项目任务书》中的预期项目目标和成果。
三、结项程序
(一)各项目负责人认真总结项目完成情况,综合改革项目填写《2023年研究生培养质量提升项目结题申请书(综改项目)》(附件3-1),其他项目填写《2023年研究生培养质量提升项目结题申请书(其他项目)》(附件3-2)报培养单位审核,审核结果分为同意结题、延期结题、不同意结题。
(二)所在培养单位对结题申请进行汇总和审查,填写《2023年研究生培养质量提升工程项目结题材料汇总表》(附件4)。
(三)研究生院将采用“会议评审+现场答辩”的形式进行结题验收,需参加现场答辩的项目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结项材料及要求
(一)纸质版材料(含立项任务书、申请书、支撑材料、汇总表)一式一份(签字盖章)应于2025年5月9日前由培养单位统一交至研究生院教学办公室(长安校区2号教学楼2103)。
(二)电子版材料(含立项任务书、申请书、支撑材料、汇总表)应于2025年5月9日前由培养单位统一提交至邮箱:yjsjxk@nwu.edu.cn。主题注明“质量提升项目结题+培养单位名称”。
联系人:王珺泽 联系电话:88308163
研究生院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