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陕西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工作安排,现将我校2025年陕西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推荐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参加本次评选的学位论文,应为2022年9月1日至2023 年8月31日在我校获得博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
(二)陕西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不接受下列博士学位论文:
1.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前已获得副高级以上职称(含副高级)的作者所撰写的博士学位论文。
2.涉密的博士学位论文。
二、推荐要求
(一)分类推荐
本年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分为“基础研究类”和“应用基础研究类”两类进行。“基础研究类”论文,应突出原始创新,激励博士生在本学科前沿从事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类”论文,应突出服务需求,激励博士生从国家、区域或行业重大需求中,提炼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科学问题开展研究。
本次评选单独设立“秦创原专项”,突出成果转移转化实效,期间研究成果在省内通过技术转让、专利许可、孵化企业等实现转化,或以成员身份获批“科学家+工程师”队伍等优先推荐,激励博士生面向行业产业发展需要,积极融入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为“三项改革”注入创新活力。
(二)评选标准
各单位推荐的优秀博士学位论文遵循以下标准:
1.选题为本学科前沿,有重要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
2.在理论或方法上有创新,取得突破性成果,达到国际同类学科先进水平,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
3.材料翔实,推理严密,文字表达准确。
三、评选组织
陕西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推荐工作坚持“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的原则,各培养单位推荐参评论文后,由研究生院负责组织专家进行校内评审,按照上级部门给定的限额予以推荐,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相关程序上报陕西省教育厅。
四、材料报送
(一)报送时间
请各培养单位于2025年4月30日(星期三)前将纸质材料交至研究生院学位与评估办公室,电子材料打包发送至yxwk@nwu.edu.cn。
(二)报送材料
1.纸质材料
(1)与存档原文一致的博士学位论文,请双面打印后装订,一式两份。
(2)陕西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1)、作者简况表(附件2),一式两份。
(3)提供与论文推荐表中所填5项代表性成果对应的证明材料并进行装订(封面见附件3),一式两份。
(4)培养单位推荐情况汇总表(附件4),一式一份。
2.电子材料
(1)博士学位论文原文(PDF格式)。
(2)陕西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WORD格式)。
(3)作者简况表(WORD格式)。
(4)培养单位推荐情况汇总表(WORD格式)。
(三)相关要求
1.各单位所推荐的博士学位论文均应以中文撰写且必须是国家图书馆的存档原文或其复印件;务必确保各项材料的电子版与纸质版保持一致。
2.推荐参评的博士学位论文,应注明参评学位论文的类别(“基础研究类”、“应用基础研究类”或“秦创原专项”)。
3.推荐表中最多只能填写5项已经公开发表或审批的代表性成果。成果若为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证明材料须提供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复印件;若为公开出版发行的专著,只需提供封面和版权页复印件;若为技术转让、专利许可等,须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和经费到账证明;若为审批后的奖励或专利,只需提供获奖证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与之无关的其余材料一律不要提供。
4.各项成果均应与博士学位论文内容密切相关,并能反映学位论文水平,且为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及获得博士学位后一年内获得;推荐单位要准确填写推荐表中各项成果的查询信息,确保按此查询信息能查询到相应成果。
五、有关说明
(一)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是衡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水平的重要指标,请各单位高度重视陕西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推荐工作。每个单位至少应推荐一篇博士学位论文参加校内初选;原则上同一单位同一博士学位授权点推荐的博士学位论文篇数不得超过4篇。
(二)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学位论文和科研成果的审查力度,确保所推荐学位论文的质量,杜绝学术不端行为。一旦发现推荐材料出现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等情况,将会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联 系 人:李萌瑞
联系电话:88308164
电子邮箱:yxwk@nwu.edu.cn
研究生院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