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近期《财政部等三部门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以及省教育厅下发的《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省属高校2024年研究生奖助工作的通知》(陕教办(2024)28号)文件要求,为严格落实有关政策,现就做好我校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各培养单位按照第一批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要求以及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调整后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尽快组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补充申请和评审工作。
二、时间安排
严格按照文件时间要求,培养单位将评审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后,于11月15日之前将材料上报至研究生院(部)资助管理办公室。
研究生院(部)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