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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研究生导师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06日 14:18  点击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肩负着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的崇高使命。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要求,高质量推进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夯实研究生导师岗位职责,提升研究生导师育人能力,结合学校实际,现将2024年研究生导师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主题及内容

导师培训工作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焦提升拔尖创新人才自主培养能力,旨在努力造就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研究生导师队伍,全面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

2024年研究生导师培训工作主题是“自觉弘扬践行教育家精神,全面提升研究生导师育人水平,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教育家精神解读、师德师风教育与科研伦理、导师岗位责任与行为规范、研究生教育政策解读与培养规程、研究生导师素养与能力提升、研究生教育理念与培养工作实务、研究生心理健康教育与成长成才等。

二、培训方式及相关要求

培训工作由学校培训与培养单位培训两部分组成。

(一)学校培训

1.导师岗前集中培训

1)培训对象

岗前培训对象主要为2023年我校研究生导师上岗资格审核中首次上岗的研究生导师(含专业学位校外导师)。欢迎在岗导师参加培训。

2)培训时间及方式

202412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培养单位培训

1.培养单位培训工作面向本单位所有研究生导师。

2.各单位围绕培训目标、主题及内容,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及单位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导师培训工作方案,11月15日前报研究生院学位与评估工作办公室审核。

3.各单位可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导师培训,具体形式不局限于报告会、讲座等。

相关要求

1.导师培训工作实行考勤制度,原则上应参加培训人员不得请假;若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培训者,本人须以书面形式向所在单位及研究生院请假。首次上岗的导师,无故不参加岗前培训者,在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核时不予通过。

2.首次上岗的研究生导师自主选择本学科(专业)的研究生课程进行听课,要求不少于6个学时,在本年度所在单位的导师培训工作结束后,将《西北大学研究生导师岗位责任承诺书》(附件1)“导师培训学习总结”《西北大学首次上岗研究生导师培训考核表》(附件2)交由所在单位考核鉴定。“导师培训学习总结”内容主要包括:对导师岗位职责的认识、指导研究生的设想、对学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意见与建议等。

三、其他事宜

研究生导师培训工作是学位授权点年度建设基本状态信息表填报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学位授权点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将导师培训工作情况列入学位授权点评估工作的评价要素、纳入各单位年度绩效考核体系。

1.各单位高度重视导师培训工作,做到科学谋划,精心组织,注重实效,并将导师参加培训情况作为导师年度招生资格审核和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的重要依据。

2.各单位于20241231日前完成本年度导师培训工作,并将导师培训工作总结报告(含图片及影像资料)、《西北大学首次上岗研究生导师培训考核表》和“导师培训学习总结”报研究生院。

3.各位研究生导师应充分认识到培训工作对提升研究生指导能力的重要促进作用,积极参加学校和所在单位组织的培训工作,并为学校和所在单位的学位授权点建设和研究生人才培养工作建言献策。

4.未尽事宜请联系研究生院学术学位导师联系人:李萌瑞联系电话:88308164,电子邮箱:yxwb@nwu.edu.cn专业学位导师联系人:张晓蕾联系电话:88308345,电子邮箱:zyxwk@nwu.edu.cn。


附件1.西北大学研究生导师岗位责任承诺书

2.西北大学首次上岗研究生导师培训考核表




                                                   研究生院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4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