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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推荐2024年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26日 14:35  点击量:

相关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管理办法(试行)》(科协办发组字〔2024〕21号)和《关于试点开展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的通知》(科协办发组字〔2024〕22号)的有关精神,按照陕西省科协要求,我校作为试点高校可进行组织推荐。结合我校实际,现就组织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条件

1)我校在读理学、工学、医学3个学科门类下相关一级学科二年级及以上的中国籍博士研究生,且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4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

2)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具有良好的学风和道德,无学术不端行为

3)博士与硕士阶段的科研方向具有一定延续性、相关性或学科交叉性

4)有志于长期从事科技工作立足国家需求、产业趋势、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领域、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瞄准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开展科研攻关

5)同等条件下,省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获得者或研究生阶段国家级奖学金获得者优先推荐

6)同等条件下,曾在本领域高水平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含共同第一作者)发表论文,或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励(排名前三)的优先推荐。

二、组织推荐时间及程序

1.有意向申报的博士生填写《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详见附件1)和《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详见附件2)的相关信息,并连同相关证明(国家奖学金证书、论文、专利、科研奖励等)于9月30日前提交至本单位研究生秘书。

2.培养单位负责组织审核、遴选并排序(按一级学科),于10月9日前将申报人的推荐表及本单位的汇总表纸质版交至研究生院教学办公室,电子版随U盘拷贝。

3.学校将于10月11日前组织专家按照陕西省科协分配给我校的名额(按理学、工学、医学分配)进行评选。

4.学校将于10月14日前完成公示,并按照相关要求将推荐候选人的相关材料上报至陕西省科协。

三、其他说明

1.今年是中国科协面向高等学校开展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试点工作的第一年,我校被陕西省科协列为试点高校,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该专项计划候选人的推荐工作,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博士生申报,按照时间进度完成各项工作。

2.拟申报的博士生在准备推荐表等材料的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校科协,联系人:申老师,联系电话:88308971。



                        研究生院(部)  科技处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