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适应研究生教育发展需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研究生教育质量监督保障体系,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按照《西北大学研究生教育质量督导工作办法》(西大研〔2017〕2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成立研究生教育质量督导组,现将研究生教育质量督导组成员人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方式
研究生教育督导组成员人选采取各单位推荐、学校聘任的方式进行。
各单位推荐1-2人,学校从推荐名单中遴选并聘任11-15人组成西北大学研究生教育质量督导组,每届聘期为四年。
二、推荐要求
1.熟悉研究生教育规律,具有丰富的研究生培养经验,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
2.具有高度责任感与使命感,能主动、认真地开展工作,敢于担当,具有奉献精神。
3.身体健康,有时间、精力开展研究生教育督导工作。
4.能认真履行研究生教育督导组的主要职责,完成工作内容。主要职责及工作内容详见《西北大学研究生教育质量督导工作办法》。
三、材料报送
各单位于2017年10月11日前将《西北大学研究生教育督导组成员推荐表》纸质版及电子版提交到研究生院学位与评估办公室,联系人:冯建涛、杨赛,联系电话:88308164,电子邮箱:yxwk@nwu.edu.cn。
研究生教育质量督导组是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实施研究生教育质量督导工作是加强研究生教育管理,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的重要举措,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完成研究生教育质量督导组成员人选推荐工作。
附件:
1.西北大学研究生教育质量督导工作办法
2.西北大学研究生教育督导组成员推荐表
研究生院
二〇一七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