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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制《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2022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16日  点击量:

各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印发的《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学位〔2020〕26号)文件精神,按照上级部门关于开展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的相关通知要求,我校参评学位授权点均须编制并提交《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

一、需要提交《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的学位授权点

我校参加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的所有学位授权点均须编制并提交《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名单详见附件1

二、编制要求

1. 《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是学位授权点年度建设进展的梳理总结,是自我评估和教育行政部门抽评的重要材料之一,直接关系到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的结果,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成立《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编制领导小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成立工作专班,组织人员认真编制《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

2. 各学位授权点须参考教育部学位授权点抽评要素(见附件2)仔细研读报告提纲(附件3),按照提纲要求认真梳理建设数据并进行报告编制,确保数据真实、完整准确、有据可查,报告格式规范、逻辑通顺、信息全面、重点突出。

3. 除另有说明,《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涉及过程信息的数据(如科研获奖、科研项目、学术论文等),统计时间段为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涉及状态信息的数据(如师资队伍),统计时间点为2022年12月31日。

三、材料提交

提交时间:2023年1月6日前。

提交方式: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yjszl@nwu.edu.cn命名格式:“学位授权点代码+学位授权点名称+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2022年”;纸质版由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报送研究生院质量管理办公室(长安校区2号教学楼2113)。


未尽事宜请联系研究生院质量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薛雅心; 联系电话:88303252。


                                        研究生院

                                      2022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