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半年学术学位博士、硕士研究生已进入学位论文答辩环节,现将各培养单位答辩安排进行公布(逐步更新中),欢迎有兴趣的师生到答辩现场进行旁听。
培养单位名称
001 公管院
002 经管院
003艺术学院
004 文学院
005 法学院
006 新闻学院
007外语学院
008 历史学院
009 文遗学院
010 马院
011丝路研究院
012 中东所
013 思想所
014 数学学院
015 物理所
016 光子所
017 物理学院
019分科所
020 化工学院
022 城环学院
023 生科院
024 信息学院
026 地质学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