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授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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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上半年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1月19日  点击量:

            

                西北大学研究生院 

研字[2019]2

         关于做好2019年上半年专业学位研究生

              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西北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校发[2007]研字24号)、《西北大学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工作若干补充规定》(西大研[2014]10号)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做好我校2019年上半年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位授予工作相关要求

(一) 学位论文的评审实行集中评审与双盲评审相结合的方式。研究生院具体负责学位论文评审工作的组织、安排与实施。

(二) 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进行两次,第一次在学位论文评审开始前进行;第二次在学位申请者的学位论文答辩完成后三天内进行。逾期未参加检测即视为自动推迟学位申请工作。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和处理依据《西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和处理实施办法》(西大研〔201411号)相关规定执行。

(三) 参加学位论文集中评审、双盲评审申请者的论文,研究生院将根据申请者提交的论文电子版统一打印后提交专家评审。

集中评审、双盲评审版本论文应不出现任何作者、导师、学校信息,包括封面(隐去作者与导师信息)、英文扉页(隐去作者与导师信息)、中文摘要、英文摘要、目录、主体部分、参考文献、附录、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隐去作者信息)等内容。(“修改后送审”的论文,修改时间最长为一周)。

(四) 学位论文答辩

学位申请人在学位论文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该学位申请人答辩委员会成员中至少要有2名外单位的同行专家:

1.学位论文集中评审意见中有“修改后通过”的;

2.学位论文双盲评审意见出现2份“同意修改后答辩”意见的;

3.学位论文双盲评审意见出现1份“论文需做较大修改,重新送审”意见或3份均为“同意修改后答辩”意见的。

学位申请者导师应参加学位论文的正式答辩,并向答辩委员会介绍学位申请者在学期间的学习和科研情况;若学位申请者导师不能参加时,应委托其它指导教师或答辩秘书向答辩委员会介绍学位申请者在学期间的学习和科研情况。学位申请者导师不得为自己所带学生投表决票。

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35人组成(不含学位申请者导师),成员应当具有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资格或者是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答辩委员会主席应由外单位的同行专家担任。

(五) 导师作为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在学位论文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前,导师应签署《西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申请表》;在学位论文送审前,导师应签署《西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审核书》,对研究生的写作态度、论文水平及学术规范做出说明和承诺,未经导师签字确认的学位论文不得进行检测及送审。

二、工作安排

(一) 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公室只接收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提交的相关材料。包括:

1. PDFWORD版论文,文件名称为学号_作者_篇名_专业_导师

2.导师亲笔签名的《西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申请表》,严禁代签和委托他人签字。

3.培养单位填写《2019年上半年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人员汇总表》,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学位论文评审

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的集中评审及双盲评审办法按《西北大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若干补充规定》(西大研〔201410号)文件执行。

三、工作时间及相关事宜安排

(一)2019314日前,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学位申请。

学位申请者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学位申请(新系统更换,具体时间及操作说明另行通知)

(二)各培养单位请于325日前提交《西北大学2019年上半年专业学位申请研究生名单》、导师亲笔签署的《西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申请表》《西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审核书》及本单位学位论文最终稿电子版(PDF格式、WORD格式)。

(三)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完成后,研究生院按培养单位集中检测并向各分会提供检测报告。

(三)20194月上旬,进行论文送审工作。

(四)20195月中旬,进入学位论文答辩环节。

学位申请者在办理正式答辩手续时,研究生院将会审核学位申请者的学位申请信息,信息不完整者,不予办理正式答辩手续。

(五)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后,应进行第二次学术不端检测。第二次检测提交PDF版论文,文件名称为学号_作者_篇名_专业_导师,文中所有内容必须齐全,包括知识产权声明书中签名。检测结果必须符合学校相关规定者,方可提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2019610日前,各培养单位应按时提交相关材料。逾期,将不能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六)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审核结束后,请及时提交以下材料:

1.研究生学位审核情况汇总表》一式1份(每页需分会主席签字,院系盖章);

2.《西北大学专业学位申请书》一式2份;

3.《西北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成绩单》一式2份;

4.《西北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学籍表》一式2份(3月入学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不用填写);

5.《西北大学专业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书》一式2份;

6.西北大学硕士研究生录取登记表》复印件1份(原件放回学生档案)

7. 学位论文纸质版2份(产权声明页签字);

上述材料3-6分成两份分别夹放在两份《学位申请书》中,学位申请材料作为档案材料长期保存,因此要确保所有材料完整无误。学位申请材料分成两份捆扎后统一提交。

四、其他

1.本通知涉及的文件、表格,各时间段提交材料及具体要求请查看附件。

2. 涉密或不宜公开学位论文的办理工作需要在论文开题环节办理,其余环节一概不予办理

3. 提交的论文、评阅意见书的内容与文件命名格式必须按照要求进行,否则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4. 按培养单位集中向校图书馆信息咨询部(太白校区图书馆一层,长安校区图书馆六层东侧3室)提交学位论文(博士1份、硕士1份)及WORDPDF格式电子版论文1份(http://lib.nwu.edu.cn/dzfw/submit.asp),联系人及电话:付老师、金老师,8830214488308704。获得提交证明的研究生方可办理离校或领取学位证明材料手续。

5.由于学位论文送审具有一定的周期性,提醒学位申请者尽早提出学位论文送审申请,以免错过2019年上半年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 

未尽事宜请与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88308345


附件: 

附件1: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相关表格(学生用)

附件2: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相关表格(研究生秘书用)

附件3:专业学位硕士学位申请提交相关材料时间及清单



                       西北大学研究生院

                          二○一九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