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2020年度陕西省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为加强在研项目过程管理,现决定对我校2020年获批的“陕西省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范围
《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公布2020年陕西省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结果的通知》(陕教〔2020〕198号)批准设立的项目(我校获批名单见附件1)。
二、中期检查程序
(一)由项目主持人牵头,组织项目参与人员对照项目计划任务认真开展自我评估,形成自我评估意见,并于2021年11月10日前将《陕西省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中期检查报告》(附件2)及研究成果支撑材料,电子版发送至yjsjxk@nwu.edu.cn。
(二)2021年11月20日前,学校组织专家对项目组提交材料进行综合评议,重点关注项目研究进度、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经费配套及使用等情况,给出“通过”或“不通过”的评议意见。
(三)2021年11月22日前,学校组织系统填报。
三、其他
研究成果中的期刊论文,需要提供期刊目录、文章首页以及项目资助标注页扫描件。
未尽事宜,请联系研究生院教学办公室。
联系人:段俊杰 张晓蕾 联系电话:88308163
附件1-2020年“陕西省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我校获批名单.pdf
附件2-陕西省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中期检查报告.doc
研究生院
2021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