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21]2号)文件要求,从2021年起,我校教育类研究生可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为做好2021年教育类研究生春季学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报名对象仅限我校应届教育类研究生: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代码0453),不包括留学生。
报名时须根据所学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确定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具体《教育类研究生报名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学段学科对照表》见附件1(专业型学位0453汉语国际教育)。
二、考核内容及要求
考核包括培养过程性考核及教师职业能力考核两部分。
(一)培养过程性考核
过程性考核包含以下内容:
1.思想品德及师德素养
坚持师德为先,促进师范生践行师德规范,涵养教育情怀。全面考核思想品德及师德素养,师德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思想品德及师德素养鉴定由相关学院具体组织实施并给出是否合格意见。
2.教师教育课程学业
以实践为导向,优化教师教育课程体系,加强教师教育课程建设。全面考核教师教育课程学习情况,确保修读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教师教育课程,并全部通过考试或考核,达到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要求。教师教育课程学业成绩由相关学院具体组织实施并给出是否合格意见。
3.教育实习实践
加强实践教学,构建全方位教育实践内容体系,促进教育见习、教育实习、教育研习有机贯通。全面考核教育实习实践情况,确保教育实习实践时间累计不少于一学期,且教育实习合格。教育实习实践鉴定由相关学院具体组织实施并给出是否合格意见。
(二)教师职业能力测试
教师职业能力考核分笔试与面试两部分。
笔试部分:由学校统一命题两门笔试科目。
测试科目1“教育类研究生教师职业能力(综合)”,考试时长为2小时,满分为150分,内容范围包括教师综合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两个领域。
测试科目2“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考试时长为2小时,满分150分。
两门科目的成绩均以“合格”或“不合格”计,每科目均以等于或大于满分的60%视作“合格”;两门科目成绩均“合格”才视作笔试合格,任一门科目“不合格”者可申请下一次补考。
对于已参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所有笔试科目均取得合格成绩、其参加的笔试学段和科目与所学专业培养目标一致者,必需提供相关证明,通过审核者可免学校组织的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笔试,笔试成绩直接认定为合格。
面试部分:笔试合格者参加由西北大学研究生院统一组织的分学科面试考核。
面试内容包括基本教学能力、学科教学能力和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其中,学科教学能力包含教学准备、教学实施、教学评价和教学反思等方面。采用结构化面试,通过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根据面试表现对申请者进行综合评分,评分结果分为“合格”或“不合格”。
测试结束后由学校教育教学能力考核领导小组综合判定,合理控制考核合格率,严格划定合格分数线。
只有笔试和面试成绩均合格者,才有资格进入后续工作流程,并经学校审批后方可获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三、考核日程安排
1.报名:2021年3月15日-3月17日。符合条件的学生按照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按专业班级统一在东学楼文学院七楼南0703办公室报名并提交附件2(一份)。
2.笔试:时间2021年3月27日,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时间2021年4月10日,地点另行通知。
4.笔试和面试均通过的考生请于2021年4月15日前将附件3(一份)提交至文学院南0703办公室。
5.培养过程性考核和教师职业能力测试均通过的学生名单在4月20日前进行公示。公示期:三天。
五、相关要求
各相关单位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做好宣传及考核等工作,严把认定范围,强化内部监督,确保考核工作平稳、顺利进行。
联系电话:029-88308215 程老师
研究生院/文学院
2021/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