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任课教师:
为了做好本学期学术学位研究生期末考试和下学期教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
(一)公共课程考核
公共外语课程考核方案由研究生英语教研三部制定,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执行。
(二)专业课程考核
1.考核方式为考试的课程集中在2021年7月5日-2021年7月16日进行。鉴于目前研究生系统中“考试安排”模块维护优化,各单位可以先进行线下安排,考试安排请于6月30日前交研究生教学办公室。
2.考核方式为考查的课程:研究生须在2021年7月16日前给任课教师要求提交课程作业。作业类型一般包含考察论文、课程论文、读书笔记、实践报告或文献综述等;课程作业为考察论文和课程论文时须按照《西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规范》写作,其它作业类型按照任课教师要求写作。课程作业模板见附件1。
3.研究生课程考试归档应包含以下内容:试题、评分标准、考场记录单、成绩登记表、考试试卷等。研究生课程作业归档应包含以下内容:课程作业、成绩登记表等。归档相关模板见附件2。
(三)成绩录入
任课教师须在2021年9月10日前将本学期成绩录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并将考核归档资料交培养单位存档。未按期提交成绩的,将按《西北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二、下学期研究生专业课教学工作安排
1.各培养单位根据研究生个人学习计划及下学期博、硕士研究生公共课安排制定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计划,并于2021年7月9日前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落实教学任务;英语公共课选班时间另行通知。太白校区1-18周,周二下午各院系专业课请勿安排在9号楼,此时间段可申请7号楼的教室。
2.研究生开课计划须依据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最终开课计划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为准。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选课人数小于5人的方向课课程由培养单位决定是否开设;选课人数小于10人的方向课课程排课一般不得使用研究生公共教室;选课人数为0的方向课课程不得开设;选课人数小于10人的公共选修课课程不得开设;连续两个学年未开设的方向课课程须按照《西北大学研究生新开设课程审查办法》重新申请。
3.培养单位研究生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一般应分班排课,确因特殊原因须同上一门课程时,研究生系统排课规则如下:首先安排研究生学术学位课程;然后将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任课教师和上课地点选为“待定”,并在备注栏备注后上报,研究生院审核后方可安排。
4.下学期新任课教师须根据《西北大学研究生新开设课程审查办法》于2021年7月9日前办理相关手续。
三、教学状态评估
拟进行教学状态评估的研究生课程任课教师请填写《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教学状态评估申请表》(附件3),于2021年7月9日前将纸质版及电子版交研究生院教学办公室。
附件1. 西北大学研究生课程作业模板.rar
附件2. 研究生课程考试试题模板、考场记录表、成绩登记表.rar
附件3. 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教学状态评估申请表.xls
研究生院
2021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