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培养方案是研究生培养的纲领性文件,高质量培养方案是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的前提。根据《西北大学关于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通知》要求,为更好的开展相关工作,现开展研究生培养方案答辩评审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时间
评审会将于11月18日-19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分组情况详见附件。
二、评审安排
1、学校成立校外同行专家组成的“研究生培养方案答辩评审专家小组”。由专家小组对各学科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制(修)订情况以答辩形式进行评审,并提出指导性意见。
2、以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为单位进行汇报。同一一级学科的博士、学术学位硕士同时汇报,汇报时间不超过15分钟;单独硕士学位授权点和专业学位类别(领域)汇报时间不超过10分钟。
3.、请各培养单位于11月16日上午12点前,将培养方案定稿交至研究生院,汇报PPT发至指定邮箱:yjsjxk@nwu.edu.cn;PPT以“学科代码+名称”命名。
三、汇报提纲
1、核心内容为培养方案中“课程设置”模块,应体现同一一级学科不同层次、不同类别培养目标和需求。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按一级学科统筹构建课程体系,充分体现学科内涵和学科前沿,充分对接国家战略、社会重大需求,构建以提升知识更新力、学术创新力和国际竞争力为目标,突出科教结合、学科交叉融合的学术学位研究生课程体系。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遵循各类别专业学位教指委颁布的培养方案指导性意见,参照核心课程指南,充分体现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特色、培养目标。突出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对接职业资格。
2、同国内外3-5个一流学科(专业学位类别)进行比较,总结本学科(专业学位类别)在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实践、科研训练环节设置等方面的思路和特色,学习和借鉴国内外先进的研究生培养经验和管理模式。
3、与2018版培养方案进行比较,说明新旧方案的差异,比较的内容主要包括:
1)学分情况;
2)课程门数;
3)硕博课程贯通设置情况;(学术学位)
4)一级学科(学位类别)平台必修课的课程设置情况;
5)专业方向课课程设置的特色;
6)学科交叉课程的设置情况;(学术学位)
7)其他培养环节设置情况,如科研训练、开题报告、中期考核、学位论文要求等;
8)专业学位实践环节。(专业学位)
四、联系方式:
博士和学术学位硕士:
段俊杰,李 琛,张晓蕾,电话:88308163
专业学位硕士:
马 燕,薛雅心,电话:88308345
研究生院
202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