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按照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开展2026年度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函〔2026〕2号)安排,我校组织开展2026年度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库用途
专家库将主要用于全国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学位授权审核、国际大学评价、学科评估、学科画像、专业学位水平评估、专业学位案例库建设等工作。
二、报送内容
本次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包括六部分内容。
(一)报送本单位2025年新增博士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二)补报各单位在2024/2025学年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交存工作中,从其平台中下载导出的“已授位备案学生信息”内所列、且此前尚未报送的博硕导师名单。
(三)报送同时具有学科交叉研究经验与指导学科交叉研究生经历的博硕导师,及其交叉关联学科信息。
(四)报送行业企业专家(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试点、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等所属行业企业专家)。
(五)更新与完善在库专家学科专业及个人信息。
(六)清退存在学术不端或师德师风等不良问题的专家。
具体报送内容请参照《专家信息汇总表》(附件1),汇总表中各字段的含义说明、填写要求及校验规则请参考《专家数据表结构及填写说明》(附件2)和《数据库数据字典》(附件3)。
三、报送要求及时间安排
(一)各单位报送的专家应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积极主动承担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任务,是本单位硕士或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含兼职及行业企业导师),原则上应推荐本单位符合条件的全部在职或在岗博硕导师,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二)各培养单位须高度重视此次专家信息报送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以此次专家信息更新与报送为契机,全面梳理本单位研究生导师情况,于3月17日前将补充完善后的《专家信息汇总表》报送至研究生院。
(三)校内导师及学术学位兼职导师的《专家信息汇总表》电子版提交至学位与评估办公室,未尽事宜请联系李萌瑞,联系电话:88308164;专业学位校外导师的《专家信息汇总表》电子版提交至专业学位办公室,未尽事宜请联系张晓蕾,联系电话:88308345。
研究生院(部)
202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