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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级研究生办理研究生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29日  点击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做好研究生新生研究生证办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单位在2024年9月1日前统计、审核办理研究生证的学生名单,填写《西北大学研究生证办理汇总表》(附件1)和《火车票优惠卡信息汇总表》(附件2)。

2.各单位于9月2日前将附件2电子版(Excel2003格式)交长安校区研究生院(部)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不提交《火车票优惠卡信息汇总表》电子版,将无法办理乘车优惠卡。(注:研究生证“火车票减价优待凭证”一页,“家庭所在地”即火车到站地址,务必与《火车票优惠卡信息汇总表》电子版“家庭住址”相同,否则将被视为虚假信息,无法享受火车票优惠)。附件2中“购票区间(学校)”须填写“西安”,“购票区间(家庭)”须填写火车站标准站名(附件3)。

3.2024年9月3-6日,各单位持《西北大学研究生证办理汇总表》纸质版和填写好的研究生证交长安校区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审查办理。

4.根据《转发教育部办公厅、铁道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学生购火车票使用优惠卡的通知》(陕教生[2003]54号)及有关文件规定:“学校发放优惠卡条件是:学生就读的学校有实施学历教育资格;学生家庭和学校不在同一地,可乘火车回家或返校;学生没有工资收入。”符合条件的同学可办理乘车优惠卡,交长安校区研究生院(部)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统一办理。

5.各单位在办理研究生证时认真把关、严格审查。若发现多办证、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现象,不仅取消其办证资格并且要给予相应的校纪处分。

6.请各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到长安校区研究生院(部)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办理乘车优惠卡。各单位办理乘车优惠卡的时间见附件4。

                                                     研究生院(部)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