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级研究生新生:
大家好,我校2024年研究生新生入学报到工作将在长安校区、太白校区分别进行。为了帮助您顺利入学,请仔细阅读《入学报到须知》:
一、报到时间及地点
(一)被以下培养单位录取的研究生,请于2024年8月23日-24日到西北大学长安校区(西安市长安区郭杜学府大道1号)办理报到手续:
(二)被以下培养单位录取的研究生,请于2024年8月25日到西北大学太白校区(西安市太白北路229号)办理报到手续:
二、入学报到前应完成工作
(一)身份认证
1.新生要完成西北大学统一身份认证,关注西北大学企业微信号,上传个人照片,完成校门人像识别认证。具体操作见附件1。
2.新生登录西北大学研究生管理系统,检查并更新、完善个人信息、修改初始密码。具体操作见附件2。
(二)研究生培养计划制定及选课
1.培养计划制定
各位新生需在导师或培养单位的指导下制定培养计划,并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经导师和培养单位审核通过后,方可选课。研究生申请英语免修须于2024年8月22日前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完成提交,过期视为自动放弃。制定培养计划和提交英语免修申请的具体操作见附件2,英语免修条件见附件3。
2.开课与选课
新生定于2024年9月2日正式开课,若有变动另行通知。
公共课选课时间为2024年8月28日-30日,专业课选课具体时间以各培养单位通知为准。研究生新生公共政治课和英语课安排详见附件3。
学术道德规范类课程分为《科研伦理与学术规范》和《工程伦理》。
(1)《科研伦理与学术规范》开课对象为2024级博士、硕士研究生(不含工程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本课程为在线课程,具体开课时间另行通知。新生可在入学报到前参加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主办的2024年“研究生科研素养提升”系列公益讲座,获得的结课证书可作为《科研伦理与学术规范》课程免修并考核合格的认定依据,具体操作和课程考核认定见附件3。
(2)《工程伦理》开课对象为2024级工程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光电信息工程、材料工程、化学工程、制药工程、食品工程、环境工程、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软件工程、地质工程、石油与天然气工程、生物技术与工程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本课程由研究生所在培养单位负责安排。
(三)选床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实行“网上自主选床铺”,时间为2024年8月6日8时至8月8日16时。博士研究生需要住宿的请于报到当日在公寓管理中心线下办理。定向单位在西安市内的定向研究生、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均不安排住宿。具体安排见附件4。
(四)缴费
新生缴费项目包含学费(学费按《西北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西北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公布标准执行)、住宿费、体检费、空调租赁费及床上用品费用(此项为可选项)等。费用缴纳于2024年8月16日开始,请关注“西北大学财务资产部”微信公众号(微信号:nwucwc),通过“西北大学统一支付平台”进行缴费,具体操作见附件5。
助学贷款有关事宜,请于入学报到当日在研究生院(部)办公点咨询办理。
三、入学报到当日流程
(一)报到
新生入校后,持身份证(原件)在研究生院(部)办公点做新生身份核验。然后前往各培养单位报到,报到时需查验《西北大学研究生入学通知书》、毕业证、学位证和身份证(均为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见附件6)
因特殊原因需要申请延迟一年入学报到的新生,须持《西北大学研究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见附件7)与毕业证、学位证(均为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位认证报告》前往研究生院(部)办公点办理。如本人无法到场,须以委托书形式委托他人代办。
(二)办理公寓入住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照附件4相关要求前往所入住公寓楼或公寓管理中心办理入住手续。不住宿的新生可在学校主页右上角“网上办事大厅”进行“研究生不在学生公寓入住申请”操作。
(三)体检
体检实行预约制(见附件8)。报到当天,新生持身份证(原件)、体检缴费凭证(统一支付平台缴费界面)、预约信息截图前往所在校区校医院进行体检(空腹)。新生体检原则上需在报到当天完成,如因延迟报到或其他个人原因错过体检的,可在本科新生军训期间补检。
缴纳大学生医保是防范和化解医疗费用风险,减轻个人和家庭负担的重要举措。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市医保发〔2024〕37号)要求,西安市医疗保障局和西安市税务局发出了《致大学生的一封信》(见附件9),请大家认真阅读。
(四)户口迁移
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新生入学迁户采取自愿原则。有迁户意愿的同学,请电话咨询后再行迁户。迁户地址为:陕西省西安市西北大学。保卫处户籍办公室电话:长安校区(西安市长安区)029-88308042,太白校区(西安市碑林区)029-88303274。
四、其他事项说明
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来校报到的新生,应主动向培养单位说明情况并履行请假手续,逾期两周无故不报到的新生,按照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各培养单位新生入学报到工作负责人及联系方式见附件10。
研究生院(部)
2024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