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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研究生信息核对和2023届毕业研究生学历图像采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12日  点击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了做好研究生学籍信息核对和2023届毕业研究生的学历电子注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对象

1.往年未参加新华社图片社学历图像信息采集的2023届预计毕业生(含2022年12月预计毕业生)。

2.往年未参加新华社图片社学历图像信息采集的超过基本学制年限的研究生。

3.各单位要对以上研究生做到尽数通知,最大程度确保以上研究生能在学校参加统一照相,减少后期毕业申请和毕业注册环节的工作量。

二、信息核对

以上研究生于11月18日前登陆我校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以及学信网核对本人学籍信息,如有信息错误请于11月20日前向研究生院反映。

二、图像采集

1.图像采集定于2022年11月26日(周六)在长安校区、太白校区分别进行,请各单位提前通相关研究生参加。依据疫情防控形式,如图像采集的时间地点发生变更,我们将及时通知。

2.学生进行图像拍摄时,不化妆、不戴毛围巾,不穿长毛领子的外衣,尽量穿带领子的浅色服装,免冠,不戴变色镜及墨镜,面部、颈部无配饰。

3.拍摄照片时向摄像师出示采集码,采集码获取方式见附件。 

4.图像信息采集完毕40天后,学生凭身份证号、姓名和学号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档案(http://xjxl2.chsi.com.cn/pv/stu/login.do)进行校对,同时登陆我校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在“毕业信息核对”模块中进行信息确认。

三、其他

1.各培养单位要通知毕业生在学校安排的时间段到现场拍照。因故未在学校安排的时间段内拍照的研究生,可与所在省会城市新华社图片社联系,就近拍摄。新华社陕西分社图片社联系电话为。电话:81154835,地址:汇鑫IBC-D座1605室(高新管委会西侧)。每年3—5月,9—12月,周二至周五正常上班时间进行拍摄。

2.本次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以培养单位为单位组织拍摄,指定专人作为联络员,负责联系拍摄工作人员和维护拍摄现场的秩序等工作。

                                                                        研究生院

                                                                       2022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