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信息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信息 >> 正文
关于做好我校2026—2027学年校园地 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年10月13日  点击量:

各院(系):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2026-2027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办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资格

1.我校全日制在籍在校生;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4.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5.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6.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不足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基本费用。

7.同学年未办理过生源地贷款等其他金融机构助学类贷款(已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不能同时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8.严格遵守国家、银行以及学校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的各项规定,承诺正确使用所贷款项。

二、贷款额度及用途

1.本科生每人每年最高20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25000元。

2.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应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三、时间安排

1.即日起至10月25日,学生在中国银行app线上集中申请2026-2027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2.11月6日前,学校将陆续在系统中审核家庭经济情况,审核通过后,学生填写“入学验证码信息收集表”(见附件1),并报所在学院汇总后统一发送至邮箱zhuxue@nwu.edu.cn;

3.11月20日前,学校集中审核入学确认后,贷款放款至西北大学财务处,财务处统一进行学费和住宿费冲抵。

四、注意事项

1.2023、2024年和2025年已办理过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2021年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为一年一申请),本学年如需续贷,请在中国银行app上申请。

2.其他有意向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在校学生(包含2026级新生),办理中国银行卡,并开通电子银行后,在中国银行app上直接申请贷款(见附件2)。

3.2026-2027学年较上一学年攻读的学位层次发生变化的(如本科升读硕士,硕士升读博士等),因学号、学历层次等个人信息发生变更,需重新申请贷款。

4.请于10月25日前在中国银行app发起国家助学贷款申请,逾期将不予办理(发起申请前需备好中国银行卡并开通中国银行电子银行)。

5.根据国家政策,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不可兼得,本年度已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不可再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研究生院(部)

学生工作部(处)

202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