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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2027学年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论证及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年09月30日  点击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西北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和《西北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我校2026-2027学年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论证及中期考核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位论文开题论证工作

(一)开题对象

2025级专业学位博士、硕士研究生,及其他年级开题未完成的专业学位研究生。

(二)时间安排

博士研究生于2026年12月31日前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开题答辩。

硕士研究生于2027年5月31日前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开题答辩。

(三)工作流程

(四)工作要求

1.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应面向行业产业发展需求、新质生产力发展、新兴产业或未来产业发展前沿,强化应用导向,着眼实际问题,依托重要项目开展选题研究。开题论证由培养单位按领域(方向)分小组进行。博士研究生开题论证答辩专家组由不少于5名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组成,成员中应至少有2名校外相关实践领域专家;硕士研究生开题论证答辩专家组由不少于3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或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组成,成员中应至少有1名校外相关实践领域专家。

2.开题论证的结论分为“通过”“不通过”两种情况。结论为“通过”的研究生,进入论文写作阶段。结论为“不通过”的研究生,在3个月后重新开题论证,通过者进入论文写作阶段,不通过者随下一级重新开题论证。

3.加强对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论证环节的管理,是监督和保证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的重要措施,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导师认真组织,规范管理,确保开题工作顺利进行。

4.鼓励各专业学位研究生以实践成果申请学位,相关事项请咨询专业学位办公室。

(五)有关涉密问题

根据《西北大学涉密研究生及涉密学位论文管理办法》及《西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暂缓公开处理实施办法》的要求,涉密学位论文及暂缓公开学位论文应在学位论文开题时经学校相关主管部门审批认定并备案(操作流程详见附件3),否则在论文评审阶段不得作为涉密学位论文或暂缓公开学位论文进行评审。

二、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考核工作

(一)考核对象

2024级、2025级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

(二)时间安排

中期考核一般在第四学期进行,首次考核不超过第五学期。

(三)工作流程

(四)工作要求

1.中期考核主要考察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综合素质、学位论文进展等情况。中期考核工作小组由相关学科领域不少于3名的校内外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组长由具有博导资格的教授担任,成员中应至少有1名校外相关实践领域专家。

2.中期考核的考核结果分为“通过”“不通过”两种情况。考核通过的博士研究生,可按培养计划继续完成博士学业;考核不通过的博士研究生,应在一年内申请第二次考核。每名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最多有两次考核机会。

3.对两次中期考核不合格的博士生,各培养单位应区分不同情况作如下处理:(1)经学生本人申请、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可转为硕士生培养,相关条件依据学籍管理文件进行;(2)对明显缺乏科研能力、不宜继续攻读博士学位者,根据学籍管理文件作结业或肄业处理。

4.在中期考核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直接认定为“不通过”:

(1)无故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首次考核;

(2)中期考核过程中存在学术不端等行为;

(3)其它由中期考核领导小组认定的情形。

5.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是博士研究生培养的必修环节,是申请学位的前提条件,各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本单位所制定中期考核工作实施细则如期高质量完成。


未尽事宜请联系专业学位办公室,联系人:张晓蕾  联系电话:029-88308345。


                                     研究生院(部)

                                         202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