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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张兵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年09月18日  点击量:

各培养单位:

根据《关于设立西北大学“张兵研究生教育奖学(资助)金”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26年张兵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及遴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名额及标准

1.对象:具有创新思维、取得高水平成果的优秀在读研究生。

2.名额:全校共设20个。

3.标准:10000元/生。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2.热爱所学专业,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课程成绩合格,无违纪处分及学术不端行为。

3.参评学年内以西北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取得以下与所学专业相关的至少一类高水平成果:

1)学术论文类: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在高水平期刊发表论文;

2)科研项目类:主持或以前三名身份参与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或重要产学研合作项目;

3)知识产权类:以第一发明人(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授权或取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成果;

4)著作与奖励类:参编正式出版的学术专著、研究生教材;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优秀科研成果奖,或获得校级以上(不含校级)学术创新类荣誉称号;

5)学科竞赛类:在国际级、国家级各类学科竞赛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6)实践与社会服务类: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乡村振兴等活动中获得校级以上(不含校级)表彰,或研究报告、政策咨询成果被省级以上部门采纳,或解决企业生产过程中的重大实际问题;

7)其他被认定的高水平创新成果。

三、评审程序及材料报送

1.学生申报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填写申请表(附件一),与评奖支撑材料一并提交至所在培养单位。各单位对学生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审核。

2.培养单位评。各培养单位按要求报送2名推荐人选,依据评审标准组织初评,择优确定推荐人选,推荐人员名单须在本单位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申请表、评奖支撑材料(复印件)9月22日前报送至研究生院(部)资助管理办公室。

3.学校评审。学校研究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培养单位上报的材料及初评名单进行审核,审议确定获奖人选,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发文公布获奖结果。


联系人:郝梓含,联系电话:88308711


研究生院(部)

202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