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学校学位申请工作相关要求,为确保2026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学位(学历)申请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类别
申请类别包括以下三类:
(一)申请毕业及学位
1.符合博士或硕士研究生培养相关工作规定,满足相应毕业及学位授予条件,且预计在2026年12月毕业并获得相应学位的研究生;
2.2024年12月及以后已单独毕业或结业的研究生。
(二)申请单独毕业
符合我校关于毕业与学位分离相关政策条件,且预计在2026年12月获得毕业证的研究生。
(三)申请结业
满足结业申请条件,但未达到学位(毕业)条件或未完成学位(毕业)申请的研究生。
二、论文预答辩
9月11日前,申请博士学位(毕业)者须完成论文预答辩,预答辩申请通过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提交,预答辩与论文送审的间隔时间不少于两周。鼓励各培养单位开展硕士论文预答辩。
三、资格审查及论文检测
9月11日前,申请者登录管理系统,完善个人学籍信息,确保本人学籍照片和学位照片已上传系统,相关问题由培养单位收集整理后统一报至教育管理办公室处理。学籍照片和学位照片采集是学位(毕业)申请的前提,未按时上传照片者,将影响其学位(毕业)论文送审。
9月30日前,申请者在管理系统提交科研成果、学位论文等学位(毕业)申请相关材料,请务必保证所有信息准确无误。
各培养单位对博士研究生的学位申请资格进行初审并提交相关材料至学位与评估办公室复核;硕士研究生的资格审查由各培养单位负责(具体要求见附件1)。同时,各培养单位完成学位(毕业)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并提交相关送审材料至学位与评估办公室(具体要求见附件2)。
四、论文评阅
10月16日前,学位与评估办公室完成博士学位(毕业)论文送审,各培养单位完成硕士学位论文送审。博士学位(毕业)论文评阅周期一般为45天左右,硕士学位(毕业)论文评阅周期一般为30天左右,为确保后续流程顺利进行,请各单位督促研究生按时完成论文送审相关工作。
10月16日后,学位与评估办公室在10月23日与10月30日两天进行特殊情况论文集中送审,请各单位于规定日期的前一天将送审材料统一提交至学位与评估办公室,其他时间不受理学位(毕业)论文送审事宜。
五、相关工作安排
1.学位(毕业)论文答辩(时间:应于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之前完成)
2.学位论文终稿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时间:应于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之前完成)
3.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时间:12月9日截止)
4.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时间:12月中下旬)
5.档案材料提交(请关注后续通知)
六、其他
来华留学生的学位申请工作参照本通知执行,其毕业或结业申请工作由国际教育学院和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
学位申请人、导师及研究生秘书系统操作手册见附件3;各阶段所需填写和提交的表格见附件4。
学位申请相关事宜,请联系学位与评估办公室,联系人:段俊杰、李萌瑞,联系电话:88308164。
毕业、结业相关事宜,请联系教育管理办公室,联系人:王全伟,联系电话:88308613。
研究生院(部)
2026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