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课程教学是研究生培养的关键环节,课程教学状态评估作为提升教学水平的有效途径,是推动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夯实课程教学质量基石,现将我校研究生课程教学状态评估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学期教学状态评估总结工作
本学期共有14门研究生课程参与教学状态评估,其中自主申请6门,定向抽查8门。请相关培养单位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一)附件1为供院级督导组专家评估使用的表格,由院级督导组组长填写(1份);
(二)附件2供评估课程的学生使用,原则上评估课程所在班级每位学生都填写表格并且打分,参评学生不得低于上课人数的80%;
(三)附件3由参评教师本人如实填写(1份);
(四)附件4供院系进行教学评估使用,由学院填写(1份)。
(五)请相关任课教师提供其他课程相关材料,包括教材或自编讲义、教案(含教学大纲)、教学课件及教辅材料等。
二、下学期教学状态评估开展工作
拟申请教学状态评估的研究生课程的任课教师请填写《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教学状态评估申请表》(附件5)。
三、评估方式及结果
研究生课程教学状态评估方式采取“学生评教、院系综合评价、校院两级督导分别评估”等相结合而进行。
最终评估结果依据课程教学档案及上述方式综合打分评价,最终评估结果由校级督导组会议专题审议。其中,由单一个人讲授的课程,评估结论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种,评估结果可作为教师个人职称评定的依据之一,有效期为四年;由团队授课的课程,评估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两种。
四、工作要求
1.请各相关培养单位于2026年1月9日前将附件1-5及相关材料纸质版提交至研究生院质量管理办公室,电子版提交至yjszl@nwu.edu.cn。
2.参加教学状态评估的课程不得任意调整上课时间和地点,确因需要变动上课时间和教室者,在上课前须由院系以书面形式报告。
3.学生应珍视并认真行使评价权,认真对待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履行促进教学质量改进的责任和义务,客观公正地对任课教师及课程进行评价,不可代评、缺评、漏评。学校对学生个人评教结果保密,教师不得查看具体学生的评分及主观评价内容。
4.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聚焦课堂教学质量,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研究生教育质量督导的重要作用,重点对本次定向抽查的课程等进行全面督导与检查,做好本单位研究生课程教学状态评估相关工作。
未尽事宜,请联系研究生院质量管理办公室,联系人:薛雅心,联系电话:88303252,电子邮箱:yjszl@nwu.edu.cn。
研究生院(部)
202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