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信息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信息 >> 正文
关于强化2025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保障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11月14日  点击量:

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及相关研究生教育政策要求,切实保障学位授予质量,现就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监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自查自纠

研究生作为其学位论文的直接责任人,应高度重视学位论文撰写,注重格式规范,恪守学术道德,认真填写《西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规范情况自查表》(附件1),对照《研究生学位论文常见存在问题》(附件2),开展自查自纠。同时根据论文评阅专家和答辩委员提出的修改建议和意见,认真完善学位论文,切实提升学位论文质量。

导师作为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应对所指导研究生学位论文的研究过程、学术水平和学术规范严格把关,认真指导研究生完成学位论文的撰写与修改工作,确保学位论文质量达到学位授予要求。

各培养单位应建立学位质量保障相关制度,严把学位授予“出口关”,组织专家对纳入“重点关注清单”(附件3)的学位论文逐一审议,重点审查学位论文质量是否达到所属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的学位标准,对达不到学位授予要求的,要给出明确充足的依据,可终止本次学位申请。

二、建立学术复核机制,畅通申诉渠道

对学位论文双盲评审结论为“本次学位申请无效”存在异议的,可提出学术复核申请,流程图见附件4。

)复核申请

申请人须在收到全部评阅意见书后5个工作日内,填写《西北大学学位论文评阅学术复核申请表》(附件5),详细阐明复核事项及理由,经导师审阅同意后提交至所在培养单位。

复核受理

培养单位收到复核申请后7日内,组织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听取申请人陈述,审议研究是否受理,受理结果报研究生院(部)审核。若不受理,告知理由。若受理,发布学术复核受理公告(附件6),30日内对原学位论文组织复审。

复核专家组

评审人应是与评审学位论文相同或相关学科的校外专家。博士学位论文评审人应为博士生导师,且具有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硕士学位论文评审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复核方式

复审工作可选择以下任一方式进行:

方式一:由研究生院组织线上盲审,送审2份,均需获得同意答辩80分及以上)意见方为通过,本方式受理工作时限以线上盲审意见全部返回时间为准

方式二:由培养单位组织3名校外专家组成复核小组,进行线下会议评审,均需获得同意答辩80分及以上)意见方为通过本方式受理工作时限为受理之日起30日内。专家需填写《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书(学术复核)》附件7,明确是否同意原盲审专家评阅结论,是否同意答辩,签署《学术复核承诺书》(附件8)。培养单位填写《学术复核记录表》(附件9)。

复核决定为最终决定。复审通过,进入后续学位答辩流程;复审不通过,终止本次学位申请。

(四)材料归档

以下材料须提交复核小组及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复核完成后进入学生学位申请档案。

1.西北大学学位论文评阅学术复核申请表

2.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纪要

3.原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书

4.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书(学术复核)

5.学术复核承诺书(方式二适用

6.学术复核记录表

五)监督监管

1.学术复核所有程序务必公开、公正,线下会议评审须全程录音录像。

2.评审专家签署《学术复核承诺书》,对评审意见负责。

3.学校组织研究生教育质量督导及工作组巡察学术复核工作开展情况,并予以通报。


未尽事宜,请联系研究生院质量管理办公室,联系人:薛雅心联系电话:88303252


                        研究生院(部)

                        2025年11月14日


  • 附件【相关附件.zip】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