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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10月11日  点击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2025年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教发司〔2025〕82号)文件要求,学校将开展本年度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采集对象

截止2025年8月31日具有博士研究生指导资格的全部导师(含尚未实际指导博士研究生的导师、外籍导师、兼职导师、已退休但仍指导有在读博士生的导师)  

二、采集程序

1.个人填报(1013-10月17日)

方式一,系统填报:本次信息采集必填的教博基1001博士生导师信息至1007专利授权情况,共计7个表格,已嵌入西北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相关模块。请博士生导师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个人管理-博导信息填报”模块,对照2025年全国博士导师信息采集项说明(附件1),填报相关信息。

方式二,表格填报:无法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的博士生导师外籍导师、兼职导师,可下载附件2至附件6,对照2025年全国博士导师信息采集项说明(附件1),规范填写各项信息。

2.培养单位审核上报截至10月20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通过系统导出或收集表格的方式,汇总本单位博士生导师填报信息,对照2025年全国博士导师信息采集项说明(附件1),逐项审核无误后,将数据汇总表电子版报送至研究生院。  

三、工作要求

1.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工作是加强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重要环节,教育部已将各招生单位的填报完成情况和填报质量纳入年度招生计划安排统筹考虑,各培养单位要严格落实统计主体责任,加强宣传动员,确保不漏一人。

2.博士生导师数据已与全国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数据实现精准对接,各培养单位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把关数据质量,确保数据准确安全。

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需指派专人负责,熟练掌握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数据规范,及时通知、指导本单位导师完成填报,并按照正确格式修整填报信息,按时提交采集信息。

、注意事项

1.导师担任党政职务栏,只填写在我校担任职务的情况。

2.对于在不同培养单位均具有博导资格的教师,由其培养博士生所在单位负责填报。如在多个单位培养博士生,由相关单位协商,确定主要填报单位,其他相关单位须协助统计相关信息。

3.《基表_教博基1003_科研项目情况》、《基表_教博基1005_科研论文情况》、《基表_教博基1006_科研获奖情况》、《基表_教博基1007_专利授权情况》的统计时期均为上一个自然年度,即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由于本次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位导师认真阅读本通知及附件文件,保证数据采集质量,务必按时完成数据汇总上报工作。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2025年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