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省属高校2025年研究生奖助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我校202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奖学金评审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严格按照《西北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西大研〔2019〕29号)文件要求执行。
各培养单位及时做好政策宣传、申请组织和评审推荐工作。经各培养单位奖助工作评审委员会审议通过的评审信息须在本单位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采用网上公示与张榜公示相结合的方式。公示内容包括本单位研究生奖助工作评审委员会名单、评审实施细则、拟推荐获奖研究生相关信息等。
公示期结束后,各培养单位于10月10日前将拟获奖学生填写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一律使用原件)及各单位填写的《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见附件2)和《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见附件3)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jszzb@nwu.edu.cn,签字盖章的纸质版报送至研究生院(部)资助管理办公室。
二、学业奖学金评审
2023级、2024级和2025级研究生按照《西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西大研〔2022〕23号)要求执行,其他年级研究生按照《西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西大研〔2019〕29号)要求执行。
各培养单位依据研究生思想品德、学习成绩、科学研究、学术创新、组织管理、社会服务和“三助一辅”等方面的实际表现对参评研究生进行综合评定。评审结果须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方式和内容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公示要求。
公示期结束后,各培养单位于10月25日前将《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见附件4)和《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见附件5)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jszzb@nwu.edu.cn,签字盖章的纸质版报送至研究生院(部)资助管理办公室。
三、相关工作要求
1.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须经各单位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并由评审委员会主任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于9月23日前报研究生院(部)审核备案,通过后向本单位全体研究生公布。
2.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评审程序,严禁弄虚作假。如有违反研究生奖学金评审相关要求者,一经查实,学校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3.各培养单位要严格按照学校要求,认真受理和审核学生的申请材料,加强评审过程监督,及时回应研究生所提出的相关问题,做好异议处理相关事宜,确保高质量完成本年度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
未尽事宜,请联系研究生院(部)资助管理办公室,联系人:郝梓含,电话:88308711。
研究生院(部)
2025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