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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下半年学术学位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07月20日  点击量:

 

西北大学研究生院

 

研字[2015]9

 

关于做好2015年下半年学术学位研究生

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2015年下半年学术学位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位授予工作相关要求

1. 学位论文(以下简称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进行两次,第一次在论文评审开始前进行;第二次在学位申请者的论文答辩完成后三天内进行。逾期未进行检测即视为自动推迟学位申请工作。

论文的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版本即为论文双盲评审版本,研究生院不再收取学位申请者的纸质版论文,直接打印电子版论文并送审(修改后送审的论文,修改时间最长为一周)。

双盲评审版本论文应包括封面(隐去作者与导师信息)、英文扉页(隐去作者与导师信息)、知识产权声明书和独创性声明、中文摘要、英文摘要、目录、主体部分、参考文献、附录、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隐去作者信息)等内容。

2. 学校对论文的预答辩、学术不端行为检测、送审工作的具体时间不做统一安排,只公布每项工作的截止时间。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合理安排本单位的相关事宜。

3. 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研究生科研成果审核中提供的录用通知或其他科研成果的非正式证明,经导师确认签字方为有效。在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前,导师应签署《西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申请表》、《西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审核书》,未经导师签字确认的论文不得进行检测及送审。

4. 学校不再提供《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书》纸质版,电子版由学位申请人下载、填写完毕后,按照相关要求提交至研究生秘书。

5. 学位申请者导师可参加论文的正式答辩,介绍学位申请者在学期间的学习和科研情况;若导师不能参加,应委托他人介绍学位申请者在学期间的学习和科研情况。学位申请者导师不得为自己所指导学生投表决票。

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不含学位申请者导师。硕士论文答辩委员会由35人组成,成员应当是副教授或者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专家;博士论文答辩委员会由57人组成,成员应当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成员中应当至少有2位外单位的同行专家。答辩委员会主席由教授或具有相当专业职务的成员担任,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应由外单位的同行专家担任。

二、具体工作安排

(一)科研成果审核

科研成果由各培养单位指定专人审核。学校在论文送审后,对培养单位科研成果审核情况进行抽查,发现弄虚作假的单位,将视情况进行全校通报、暂停或取消组织本单位学位授予工作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博士论文预答辩

博士论文在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前,需要进行预答辩,预答辩与学术不端行为检测之间的时间不少于两周,以便博士学位申请者能够认真吸收预答辩委员所提建议并修改论文。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尽早安排预答辩工作。

(三)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及送审

2015年下半年学位论文送审工作由研究生院组织,学校继续利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学位中心)的学位论文送审平台对论文进行评审。

研究生院只接收研究生秘书提交的相关材料,包括:

1. PDF版论文,文件名称为学号_作者_篇名_专业_导师

2. PDF版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书,文件名为专业_学号_作者

3.______学院(系)2015年下半年论文数据汇总表》,由学位申请者填写,研究生秘书统一汇总后将电子版提交至研究生院。

4. 导师亲笔签名的《西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申请表》和《西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审核书》,严禁代签和委托他人签字。

5. 培养单位填写的《2015年下半年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人员汇总表》,需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三、各项工作时间安排

1.  916日前,学位申请人登陆西北大学研究生管理系统(http://yjscms.nwu.edu.cn)填写学位申请信息。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于921日前对申请者信息进行审核、汇总并提交《西北大学2015年下半年学术学位研究生学位申请研究生名单》、《西北大学2015年下半年学术学位研究生单独提出毕业申请研究生名单》,具体流程请查看申请人信息采集工作相关流程

2.  923日前,完成博士论文预答辩、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完成科研成果审核。

3.  109日前,学位申请人提交论文,如未能在规定时间提交论文者,视为放弃本次学位申请。

4.  1016日前,完成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和论文送审工作。

5.  1120日前,研究生院审核学位申请者的学位申请信息,信息不完整者,不予办理正式答辩手续。

6.  129日前,培养单位完成答辩审核、论文答辩、二次检测及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审核和相关材料提交工作。逾期将不能提交2015年下半年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定。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审核结束后,请及时提交以下材料:

《研究生学位审核情况汇总表》一式1份;

《西北大学博士(硕士)学位申请书》一式2份;

《西北大学研究生课程成绩单》一式2份;

《西北大学研究生学籍表》一式2份;

《西北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书》一式2份;

  学位论文纸质版3份;

 按培养单位集中向校图书馆信息咨询部(太白校区图书馆一层,长安校区图书馆六层东侧3室)提交学位论文(博士1份、硕士1份)及WORDPDF格式电子版论文1份(http://lib.nwu.edu.cn/dzfw/submit.asp),联系人及电话:付老师、金老师,88302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