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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1月31日  点击量:

各位考生: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20161号)精神,现将我校2016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考试报名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资格

1.申请人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即20133 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对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其所获的国(境)外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申请人须为2011年及以后在我校进行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者。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6310日—331

2.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申请人请于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网址为:http://www.cdgdc.edu.cn/tdxlsqxt/index.html,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申请。报考者在此期间登录信息平台,提交申请参加考试的语种或学科以及参加考试的地点。

注意:申请人须在陕西省参加考试。

三、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

1.时间:2016226日(星期五)9:0016:30(中午不休息)

2.地点:西北大学长安校区研究生院学位与评估办公室(教学2号楼2107室)。

3.往年已完成指纹采集、现场拍照的考生不再进行现场确认,直接在“信息平台”进行全国统考申请即可。

4.首次申请考试的考生(即尚未采集指纹、现场拍照者)应先登录“信息平台”,注册账号并进入系统上传电子照片、填写基本信息、提交学位申请。申请成功后,在226日当天持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办理。

注意:首次申请考试的考生必须于227日前完成“信息平台”的账号注册及提交学位申请工作,否则无法现场确认。

5.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具体流程:

第一步:查验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交复印件。

第二步:进行照片/指纹采集;

第三步:现场打印《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并签字确认。

四、报名考试费用缴纳

2016年全国统考报名考试费全部通过信息平台以网上支付的形式缴纳,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请于2016310日—48日期间进入信息平台缴纳报名考试费,未在规定时间内成功支付报名考试费用者,本次报名无效。

五、准考证打印

请留意“信息平台”上公布的时间。

六、考试时间

2016529日(星期日)

外国语水平考试时间:9:00-11:30

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时间:14:30-17:30

七、成绩查询

考生可通过“信息平台”查询考生的考试成绩及信息。

由于学校处于寒假期间,未尽事宜请通过电子邮件与研究生院学位与评估办公室联系,电子邮箱yxwk@nwu.edu.cn(注:邮件中请留下姓名、联系电话)。

 

                 研究生院学位与评估办公室

                   二〇一六年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