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建设院校、教育部与陕西省共建高校。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严格遵循立德树人、服务战略、供需适配、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学校现有地质学、考古学2个“双一流”建设学科,29个博士学位授权点,59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学科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交叉学科等12个门类。 全校共有29个招生单位,分别在长安、太白两个校区开展研究生人才培养工作。
一、报考条件
(一)报考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3.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经相关专业机构认证的国(境)外教育机构合法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同等学力人员报考须满足条件①、③或②、③: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②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
③六门以上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成绩证明(原件),并在公开出版(带cn号)的学术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报考专业相近的论文一篇。
同等学力考生不得跨学科报考,复试时须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的情形。
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
(二)报考专业学位的人员,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3.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1、2、4的各项要求。
(2)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4.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以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的,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报考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一)中1、2、4的各项要求。
2. 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或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在工作单位表现优秀的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相关领域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所从事工作与报考专业密切相关。
(四) 符合教育部有关“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条件的考生,可报考西北大学相应专项计划。
(五) 报考非全日制专业的人员,原则上应为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报名时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并在录取时签订定向培养协议。非全日制招生专业为工商管理、公共管理。
二、报名考试
1. 网上报名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参加报名,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至10月24日(预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日9:00—22:00。
(2)报名期间,考生须按要求如实填写考生信息与报考信息并按时缴费,再进行照片采集、材料上传。我校和报考点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名信息和提交材料进行审核,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对于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者,需按时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再审核。考生因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予考试、录取,随时发现、随时处理。
(3)报名期间,研招网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看本人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报名期限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建议考生提前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提前完成自查与认证工作。
2.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报名时须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照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我校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仅限士兵身份考生)进行复核。
3.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生源地应为新疆、西藏、青海、甘肃,报名时须在专项计划栏目选择填报“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4.报考西北大学艺术学院的考生、报名参加西北大学单独考试的考生、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必须选择西北大学作为报考点。
5.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报名时考试方式应选择“单独考试”。设置单独考试的专业为图书情报、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社会工作、化学工程、制药工程、城乡规划、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软件工程、地质工程、石油与天然气工程等专业(均为专业学位)。
6.考生应在网上报名信息填报完成后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7. 初试时间:2026年12月19日至20日,具体时间以国家规定为准。
8. 考试地点及考场安排:详见准考证上相关信息。
9. 初试成绩复核办法按照西北大学公布的相关通知为准。
10.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文件执行。
三、复试录取
复试工作将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确定复试分数线、复试方式和差额比例,制定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并提前公布。复试采用差额形式组织开展,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人数组织复试。学校在复试前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报考规定的考生不予安排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录取类别分为定向和非定向。定向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录取后不得变更录取类别。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相关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导致考生无法参加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相关责任。
四、毕业
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与相同效力。硕士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环节,达到毕业要求,则准予毕业;达到学位授予标准,则授予相应学位。
五、学制学费
除工商管理(MBA)学制为2.5年外,其余各专业学制均为3年。学费标准详见各院系专业目录相关内容。
六、奖助体系
西北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助金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社会奖助学金和“三助一辅”岗位津贴及特殊困难补助等,详情请登录西北大学研究生院主页查阅。
七、住宿安排
学校为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安排住宿,住宿期限以录取专业的学制为准,按标准收取住宿费。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及其他专业全日制定向单位在西安市内的研究生均不安排住宿。
研究生宿舍分布在太白和长安两个校区,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最终住宿安排以录取当年的研究生新生入学报到须知为准。
八、其他
1. 2027年西北大学除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外,其它全日制各专业均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考试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招生人数仅指考试招生人数,推免生招生人数可通过“推免招生专业目录”查询。因正式招生计划尚未下达及实际录取推免硕士人数会有所变动,最终招生人数依据当年考生实际情况而定。
2. 西北大学所有自命题科目无需使用计算器。
3. 西北大学不举办任何考研辅导班,不出售考研参考书。
4. 国家招生相关政策如有变化,以上级单位文件为准。本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的最终解释权归西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5.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9-88302210、029-88308586
邮政编码:710127
E-Mail:yjszb@nwu.edu.cn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网址:https://yjs.nwu.edu.cn
联系部门:西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学府大道一号
欢迎广大考生踊跃报考西北大学硕士研究生!
附件:西北大学各院系、所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点击各院系所名称即可查看各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