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关于公布2023年研究生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研究生创新项目结题验收结果的通知

各培养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研究生创新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经个人申请、培养单位评审、学校评审等环节,现将2023年研究生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研究生创新项目结题验收结果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结题处理方式:

1.结题结果为“通过”的项目,研究生院将发放结题证书,请项目申请人进一步凝练项目成果,深入研究,产出更高水平研究成果。

2.结题结果为“延期”的项目,请各项目申报人对照项目管理要求、预期成果要求尽快完成项目结题成果,半年后重新申报结题。

3.结题结果为“终止”的项目,将不予办理结题手续。

二、项目经费管理

项目结题或延期的申请人依据学校经费使用要求使用剩余经费,项目结题审核为“终止”的项目经费将停止使用。

请各培养单位对本单位研究生各类项目产出进行统计分析,针对项目中存在问题梳理反馈,加强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的质量管控,切实发挥研究生各类项目的引导作用,有效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


研究生院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