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信息 

关于做好2023年研究生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研究生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鼓励研究生开展高水平创新性研究,从事具有原创性的理论研究、实证研究、案例研究,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结合学校“十四五”人才培养发展规划,特开展2023年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及研究生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

1.在读博士研究生,且学业表现良好。

2.学位论文选题符合国家战略,服务社会发展,紧贴学术前沿,论文研究工作有国家级科研项目支撑。

3.科研能力突出,在读博士期间发表过高水平期刊论文,第一署名单位为西北大学。

4.项目负责人剩余在校学习时间应大于1年。

(二)研究生创新项目

1.基本学制内的全日制在读博、硕士研究生,且学业表现良好。

2.申请人已在本学科领域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或已凸显出有良好的科研潜质。

3.项目负责人剩余在校学习时间应大于1年。

二、申报要求

(一)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

1.博士研究生作为项目第一承担人与导师共同提出申请。

2.每位导师指导的优秀博士学位论文项目限报1项。

(二)研究生创新项目

1.每名研究生只能申请主持或参与1个项目。

2.团队成员不得超过5人。

3.每位指导教师只能指导1个项目。

4.鼓励跨年级、专业研究生联合申报。

三、申报程序

1.2023年3月6日前,各培养单位组织学生填写项目申报书,并进行初步评选,经学院(系)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提出推荐名单。确定向学校推荐的立项名单并排序推荐到研究生院,各院系推荐项目限额详见附件5。

2.2023年3月中旬,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确定拟立项名单并予以公示。

3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正式立项,项目负责人与学校签订项目任务书并进入项目运行阶段,学校拨付立项支持经费。

四、项目类别及资助金额

1、优秀博士学位论文项目每项资助金额6000元。

2、研究生创新项目每项资助3000元。

3、各类项目均设自筹经费项目,学校经过评审程序立项的自筹经费项目,由培养单位根据项目类别要求金额进行资助。

4、项目经费使用依照学校财务相关规定执行,专款专用,可用于资料费、会议费、论文版面费等。经费须在建设期内使用完毕,逾期将予以收回。

五、项目管理

1.所有项目建设期为1年,不得申请延期。

2.项目经费在立项后一次性拨付。

3.项目结题验收以立项申请书、各院系在读期间科研成果规定为依据,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的结题成果应高于毕业成果要求。

4.结题成果须为项目立项后新增成果,且注明项目资助。

5.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和研究生创新项目不能同时申请。

六、申请材料报送

《西北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申报书》(附件1)、《西北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汇总表》(附件2)、《西北大学研究生创新项目申报书》(附件3)及《西北大学研究生创新项目汇总表》(附件4)均需报送纸质材料(1份)和电子版材料。请各培养单位于3月6日前将上述纸质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院教学办(2号教学楼103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yjsjxk@nwu.edu.cn。逾期不再受理此项工作。


联系人:王珺泽    

联系电话:88308163



                                                研究生院(部)

                                               2022年12月30日

附件1: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申报书

附件2: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汇总表

附件3:研究生创新项目申报书

附件4:研究生创新项目汇总表

附件5:各培养单位推荐项目限额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