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信息 

关于做好2019年上半年研究生单独申请毕业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西北大学研究生毕业与学位授予分离实施办法》(西大研〔2019〕12号)文件,为进一步做好我校2019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与毕业分离事宜,规范单独申请毕业工作流程,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单独申请毕业的研究生应符合西大研〔2019〕12号文件规定及各培养单位规定的毕业要求。毕业论文文字复制检测、毕业论文评审、毕业论文答辩等工作严格按照学校规定执行。

二、制定符合学科特点的毕业要求

为进一步推动“一院一策”改革,各培养单位应依据学科特点及人才培养目标要求,制定不低于西大研〔2019〕12号文件规定的毕业要求,并于4月24日前提交研究生院审核备案。待审核备案完毕后,由培养单位发布实施。

三、申请流程

(一)提交毕业申请

满足毕业条件的研究生填写《西北大学研究生毕业申请及科研成果审核登记表》,同时提交毕业申请材料。4月30日前,各培养单位审核毕业申请材料,并将审核通过名单及个人申请材料提交研究生院。

(二) 文字复制比检测

毕业论文进行2次文字复制比检测,检测结果处理按照《西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和处理实施办法》(西大研201411号)文件执行。

第一次检测工作在论文评审开始前进行,检测版本即为论文“双盲”评审版本。毕业论文的排版及具体格式参考学位论文要求。

第二次检测工作在申请者的论文答辩完成后三天内进行。所提交论文电子版应为终版论文,必须包含论文封面、英文扉页、论文作者及导师签字后的“知识产权申明书”扫描页、论文全文、在读期间科研成果、致谢等。

(三)毕业论文评审

毕业论文评审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评阅意见及处理办法按照西大研〔2019〕12号文件执行。

(四)毕业答辩

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的组成要求、答辩程序、答辩表决等组织要求参照学位论文答辩要求执行。

培养单位统计、确认答辩人员名单,并在毕业申请者答辩前三天向研究生院提交《西北大学研究生论文答辩信息表》电子版。答辩秘书携带毕业申请者答辩材料来研究生院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毕业论文答辩。未在研究生院办理答辩手续进行答辩者该次答辩无效。

(五)毕业审定

     毕业论文答辩通过后,毕业论文需进行第二次文字复制比检测。二次检测结果符合学校相关规定者,各级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其毕业申请。2019年6月10日前,各培养单位将相关材料提交研究生院。

五、时间安排及材料提交

1.时间安排及材料提交要求详见附件1。

2.研究生个人、培养单位需要填写的表格详见3、4。

未尽事宜请与研究生院学位与评估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88308164。

 

附件:

附件1:提交相关材料时间及清单

附件2:相关文件汇总

附件3:毕业申请工作相关表格(学生用)

附件4:毕业申请工作相关表格(研究生秘书用)

 

研究生院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