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信息 

致2011年毕业研究生的一封信

各位毕业研究生:
根据学校有关文件,2011年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在制度要求等方面有所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研究生学术道德建设,培养研究生的学术诚信,有效实施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监控,严明学术纪律,杜绝学术不端行为,我校出台《西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和处理办法》。该办法规定,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只对学位论文最终版进行一次检测,并增加“取消学位申请资格”处理意见。对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论文检测者,视为放弃本次学位申请。具体处理结果如下:
1、“全文文字复制比”在10%至20%之间者:结合检测报告内容,由导师负责审查并认定学位论文内容中是否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根据认定结果,导师可做出修改后送审、进行毕业申请或推迟答辩三者之一的具体处理意见。
2、“全文文字复制比”在20%以上至40%之间者:由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或由分委员会组织相关专家对学位论文中存在的学术不端行为类型及性质进行认定,根据认定结果做出修改后送审、进行毕业申请或推迟答辩三者之一的具体处理意见。
3、“全文文字复制比”在40%以上至50%之间者:原则上应推迟答辩;对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经过认定坚持要求送审的,评审由学校负责,送审时须附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报告。其学位授予须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专题审议。
4、“全文文字复制比”在50%以上至70%之间者:推迟答辩。
5、“全文文字复制比”超过70%者:除当次学位申请无效外,同时取消该学位申请人在我校申请学位资格。
6、“全文文字复制比”在30%至40%之间者: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做出修改后送审或进行毕业申请处理的,该学位论文的评审由学校负责,送审时须附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报告。
二、科研成果审核中,学术论文录用通知或其他科研成果的非正式证明须经导师确认签字后方可提交。
三、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前,必须提供导师签署的《西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同意书》。
四、学位论文评审前,必须提供导师签署的《西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审核书》。
五、论文评审结果处理依据《西北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审工作实施办法》执行,其中,博士学位论文评审结果中出现1份“论文需做较大修改,重新送审”及2份以上“同意修改后答辩”意见者,本次申请无效,学位申请人须在导师指导下在学制规定年限内对学位论文进行不少于六个月的修改后重新申请学位。
六、重要时间提醒
科研成果审核日期:即日起至411
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日期:42日至48
论文评审抽查名单公布日期:45-8日公布
学校抽查论文送审日期:415
七、相关文件及表格请在研究生处网页学位信息栏目(http://yjs.nwu.edu.cn/)下载。
请各毕业研究生认真学习《关于做好2011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以及《西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和处理办法》等相关文件,以保证学位申请工作的顺利进行。
办公室联系电话:88308164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