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信息 

关于做好2013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3〕1号)和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2013〕6号)精神,现就我校2013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考试报名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资格 1.申请人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即2010 年3 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对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其所获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申请人须为我校2008级及以后研修班学员。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3年3月1日—3月20日 2.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申请人请于规定时间内登录 “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网址为:http://www.cdgdc.edu.cn/tdxlsqxt/index.html,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申请。报考者在此期间登录信息平台,提交申请参加考试的语种或学科以及参加考试的地点。 注意:申请人一般应在申请的学位授予单位所在省市参加考试。 三、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工作 1.时间:2013年3月16日-3月17日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地点:西北大学长安校区研究生院学位与评估办公室(教学2号楼2107室)。 3.已经进行指纹采集、现场确认拍照的报名者不再进行现场确认的报名资格审查,直接在“信息平台”进行全国统考申请即可。 4.未进行指纹采集、现场确认的报名者应先登录“信息平台”进行申请人信息注册及相关信息申请,申请成功后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持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办理。具体流程如下: 第一步:查验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交复印件。 第二步:进行照片/指纹采集; 第三步:打印《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并签字确认。 四、报名考试费用缴纳 根据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调整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评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0〕545号)的有关规定,2013年全国统考按每位考生每科目100元收取报名考试费。 2013年全国统考报名考试费全部通过信息平台以网上支付的形式缴纳,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者方可进入信息平台缴纳报名考试费,网上缴费截止日期为2013年4月1日,未成功支付报名考试费的报考者,本次报名无效。 五、打印准考证 缴费成功的考生,请于2013年5月10日—5月26日,通过“信息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考试时间 2013年5月26日(星期日),考试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上为准。 七、成绩查询 考生可通过“信息平台”查询考生的考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未尽事宜请与研究生院学位与评估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29-88308164。 附件一: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管理信息平台网上申请流程; 附件二:考试大纲使用对照表。 研 究 生 院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