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信息 

关于做好我校2008年研究生导师选聘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我校二〇〇八年研究生导师
选聘工作的通知
 
校发[2008]研字22号
 
各院、系(所)及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改善和优化研究生导师队伍结构,促进研究生培养质量不断提高,根据《西北大学研究生导师选聘及岗位考核办法》(校发[2008]研字12号)文件精神,2008年我校研究生导师选聘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选聘范围
1、学科专业
我校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专业;博士生导师和硕士生导师的选聘同步进行,其中博士生导师工作的选聘重点在导师数量较少及2006年自主设置的学科、专业。
2、根据我校学科建设发展和研究生导师队伍规模、水平等实际,各院、系(所)及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严格控制跨研究领域的导师选聘;确属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需要时,应严格界定申请人研究成果与所申请学科研究领域的一致性。
3、本次选聘工作包括新增研究生导师(含兼职)选聘和研究生导师资格认定二部分。
二、新增博士生导师选聘基本条件及工作安排
1、基本条件
参见《西北大学研究生导师选聘及岗位考核办法》第三章第十一条,其中近五年(2003年10月至2008年9月)在所申请学科领域内科研成果和承担的科研项目情况具体要求是(A、B项为必备,其余项任选一):
①自然科学类:A、在正式期刊发表6篇论文,其中权威期刊1篇,核心期刊5篇;B、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或主持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累计到款50万元以上;C、正式出版学术著作2部(第一完成人,本人完成15万字以上),或译著2部;D、获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或教学奖励(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前2名,三等奖第1名,国家级证书持有者);E、以第一发明人授权职务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2项。
②人文社科类:A、在正式期刊发表5篇论文,其中权威期刊1篇,核心期刊4篇;B、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1项;或主持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累计到款20万元以上;C、正式出版学术著作2部(本人完成15万字以上),或译著2部;D、获厅局级及以上科研或省部级及以上教学奖励(一等奖前2名,二等奖第1名)。
上述条件中,经资格审查小组认定A、B项成果特别突出者,其他项要求可适当放宽。
2、获得博士学位二年及以上,科研成果特别突出,指导过硕士研究生或参与指导过博士研究生的副教授符合《西北大学研究生导师选聘及岗位考核办法》第三章第十二条者可以破格申报。
3、工作安排
①10月17日前:经院、系(所)确定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填写《西北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附件1)并提交科研教学成果证明材料,均为一式四份。以上材料由所在院、系(所)负责核收后送研究生处学位办公室。
  ②10月20日-10月22:学校资格审查小组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将通过人员名单通知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③10月23日-11月3: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按有关文件规定对申请人进行审议、推荐,公示一周无异议后向研究生处学位办公室提交相应材料。
④11月4日-11月30日:通讯评议阶段。
⑤12月初:文、理工科学科评议组评议。
  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
⑦校长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公示二周无异议,学校发文予以聘任。 
三、新增硕士生导师选聘基本条件及时间安排
1、基本条件
参见《西北大学研究生导师选聘及岗位考核办法》第二章第八条,其中近五年(2003年10月至2008年9月)在所申请学科领域内科研成果和承担的科研项目情况具体要求是(A、B项为必备,其他项任选一):
①自然科学类:A、在正式期刊发表4篇论文,其中权威期刊1篇,核心期刊3篇;B、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1项;或主持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累计到款20万元以上;C、正式出版学术著作(本人完成10万字以上)或教材1部(本人完成10万字以上),或译著1部;D、获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或教学奖励(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3名,三等奖前2名,国家级证书持有者);E、作为主要发明人授权职务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2项。
②人文社科类:A、在核心期刊发表5篇论文,或权威期刊1篇、核心期刊2篇;B、参与省部级(前2名)或主持厅局级科研项目1项;或主持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累计到款5万元以上;C、正式出版学术著作(本人完成10万字以上);D、获厅局级及以上科研或教学奖励(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前2名,三等奖第1名)。
上述条件中,经资格审查小组认定A、B项成果特别突出者,其他项要求可适当放宽。
2、获得博士学位一年及以上,科研成果特别突出的讲师符合《西北大学研究生导师选聘及岗位考核办法》第二章第九条者可以破格申报。
3、时间安排
①10月17日前:经院、系(所)确定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填写《西北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附件2)并提交科研教学成果证明材料,均为一式二份。由院、系(所)负责核查。
②10月20日-10月22:院、系(所)将符合申请条件、拟提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人员名单送研究生处学位办公室。
③10月23日-11月3: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按有关文件规定对申请人进行审议、推荐,公示一周无异议后向研究生处学位办公室提交相应材料。
④研究生处学位办公室进行申请人资格复查工作,并将复查不合格人员名单通知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取消申请人申请资格,不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通过后公示二周无异议,学校发文予以聘任。
4、硕士生导师的资格审查工作由院、系(所)负责,各单位应充分重视审查工作,严格执行学校选聘条件,认真核查申请人材料。
四、兼职研究生导师
兼职研究生导师的选聘在校聘兼职教师中进行,其选聘条件、程序及时间与校内新增研究生导师选聘工作相同,具体要求见《西北大学研究生导师选聘及岗位考核办法》第四章“兼职研究生导师”。
五、研究生导师资格认定
1、研究生导师资格认定包括正式调入我校时已具备研究生导师资格,现申请担任我校研究生导师和我校研究生导师已完整指导过一届研究生后现申请担任原选聘学科以外其他学位授权学科、专业研究生导师二种类型。
2、研究生导师在选聘学科以外的另一个二级学科下进行资格认定,属同一一级学科的,填写资格认定申请表后经该一级学科所属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通过,报研究生处审核备案;不属同一一级学科的,应分别经选聘学科和拟跨学科所属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报研究生处审核备案。其中跨一级学科情况下博士生导师还须经由研究生处组织的通讯评议合格后,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3确属人才培养及科研工作需要,研究生导师可在第三个二级学科进行资格认定,但三个二级学科所跨一级学科不得超过二个。凡属在第三个二级学科进行资格认定者,必须经相应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通过,博士研究生导师经由研究生处组织的通讯评议合格后,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4、时间安排
①10月17日前:申请人填写《西北大学博/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附件3、4)并提交科研教学成果证明材料,其中硕士生导师一式二份,博士生导师一式四份。由院、系(所)负责核查。
在不同一级学科下的第二个二级学科申请博士生导师资格认定和在第三个二级学科申请研究生导师资格认定者,院、系(所)核查后将符合认定条件、拟提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人员名单送研究生处学位办公室。
②10月23日-11月3: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按有关文件规定对申请人进行审核,并送研究生处学位办公室备案。
  ③11月4日-11月30日:博士生导师资格认定通讯评议阶段;同时研究生处学位办公室进行申请人资格复查工作,并将复查不合格人员名单通知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取消申请人申请资格,不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④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5、研究生导师资格认定的资格审查工作由院、系(所)负责,各单位应充分重视审查工作,严格执行学校资格认定条件,认真核查申请人材料。具体要求见《西北大学研究生导师选聘及岗位考核办法》第五章“研究生导师资格认定”。
  六、其他要求
  1、本次选聘研究生导师的年龄不能超过56岁(即195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根据博士生导师选聘工作要求,通讯评议工作中产生的相关评审费用由申请人自行承担,学校暂按600元/人代收。
3、申请人应提交符合申请条件的科研教学成果证明材料,与申请表所填内容一一对应。证明材料原件部分只需提供刊有学术论文的刊物、获奖证书及专利证书并按申请人分装档案袋,档案袋封面粘贴“证明材料清单”(附件7)。兼职导师、资格认定导师还须提供担任我校兼职教师协议或相应选聘文件;除原件外证明材料还须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包括学术论文的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科研项目立项书(合同)或科研处、社科处证明;学术著作封面和版权页;获奖证书及专利证书。复印件按相应顺序装订成册,封面格式见附件8。
4、各院、系(所)应对本单位申请人填写的导师选聘或资格认定申请表及提交的相应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并在“单位推荐意见”栏内明确写出是否已进行核实。
5、研究生导师选聘工作中要求的权威、核心期刊学术论文均系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期刊等级根据论文刊发时间以我校科研处、社科处和人事处颁布的《西北大学权威期刊与核心期刊目录》(校发[1999]人字70号、校发[2007]科字2号)为准。
七、其他说明
1、涉及到学科代码及学科名称的栏目,均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公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学科代码和学科名称填写,可查阅研究生处网页(http://yjs.nwu.edu.cn)“学位信息”栏《西北大学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学科、专业名单》。
2、本通知中涉及的所有附件请从研究生处网页(http://yjs.nwu.edu.cn)“学位信息”栏下载。
  
研究生导师选聘工作政策性强,要求高,对学校研究生培养质量有直接影响。希望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按照学校要求认真做好本次选聘工作。
 
附件:1.西北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申请表
2.西北大学硕士生指导教师申请表
3.西北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认定表
4.西北大学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认定表
5.拟提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汇总表
6.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汇总表
        7.代表性科研教学成果材料清单(档案袋外粘贴)
        8.代表性科研教学成果材料(复印件)封面格式
      附件                
 
 
 
 
西 北 大 学
                           〇〇八年十月六日
 
 
 
主题词研究生导师 选聘 通知                                  
 抄送:校领导,党办。                                     
 校长办公室                          2008年10月6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