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派专业学位指导教师参加全国高校《工程伦理》课程师资培训班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转发<关于制订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及说明的通知》(学位办〔2018〕14号),《工程伦理》正式纳入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公共必修课。由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主办,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和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院承办的全国高校《工程伦理》课程师资高级研修班拟于2018年7月12日-7月14日在哈尔滨工程大学开班,请具有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点的培养单位高度重视,协调安排专业学位指导教师参加,为2018年秋季学期《工程伦理》公共课开课做好充分准备。具体内容请见附件。

未尽事宜,请联系专业学位办公室:88308345。

附件:《关于举办第十四期全国高校《工程伦理》课程师资高级研修暨教学研讨项目通知》

研究生院

2018/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