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部分院(系)开展研究生导师 上岗资格自主审核试点工作的通知

 

西北大学研究生院

 

研字[2016]15

 

关于在部分院(系)开展研究生导师

上岗资格自主审核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积极配合学校深化改革整体工作安排,按照“统筹管理、分类指导”的方针,积极推行“一院一策”,促进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助力学科建设与发展,服务师资队伍建设,吸引高层次人才,为校内研究生培养单位创造良好和谐的氛围。经研究决定,拟在部分院(系)开展研究生导师(以下简称“导师”)上岗资格自主审核试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试点工作按照“主动申请、承诺放权、有章可循、突出实效”的原则进行,导师上岗资格审核权限下放,由研究生培养单位自主审核。

二、试点范围

校内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可以就本单位全部或部分学科(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提出导师上岗资格自主审核试点申请。列入学校深化改革试点单位的优先试点。

三、相关要求

1. 有意愿的单位向研究生院提出试点工作申请,并制定《西北大学研究生导师上岗资格自主审核试点工作方案》,导师上岗资格所满足的科研条件原则上不低于《西北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导师上岗资格审核管理办法》(西大研〔20146号)和《西北大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上岗资格审核管理办法》(西大研〔20147号)文件要求,试点工作方案要围绕学科发展与人才培养的主线,以创新型研究生培养为核心任务,以高素质导师队伍建设为目标。

2. 研究生院将会对申请单位提交的《西北大学研究生导师上岗资格自主审核试点工作方案》进行综合评估,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3. 《西北大学研究生导师上岗资格自主审核试点工作方案》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925日。

4. 未尽事宜,请联系研究生院学位与评估办公室,联系电话88308164,联系人:冯建涛,电子邮箱:yxwk@nwu.edu.cn.

 

研究生院

                                                               二〇一六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