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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十五届研究生学术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13日  点击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繁荣我校研究生校园学术文化,弘扬科学精神,优化育人环境,激发研究生的学术创新活力,不断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定于今年10-11月举办我校第十五届研究生学术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传承伟大建党精神、不负韶华砥学砺行

二、活动宗旨

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术活动,引导研究生树立科研诚信意识,提高科学道德素养,提升科研能力和水平;为研究生创造学术交流机会,搭建学术创新平台,拓宽学术视野,激发科研热情,促进研究生创新精神和创新意识的培育和养成,引导研究生重视研究,潜心科研,励志科学报国、学术强国,助力学校“双一流”建设。

二、活动内容

1.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尤其是相关学科的培养单位要加强沟通与合作,鼓励跨培养单位、跨校及国际合作,加强学科、校际及国际学术交流。

2.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按照“专家示范引领、研究生主体参与、学风建设贯穿始终”的原则,充分调动师生积极性,以研究生做学术报告、进行学术交流为主,以学术征文、学术研讨、学术报告、科技实践等活动为载体,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开展系列与时俱进、形式新颖、内涵丰富的学术活动,持续提升活动质量和师生参与度,积极营造浓厚的校园学术氛围。

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积极搭建平台,以科研训练为中心、着力提高研究生综合素质,落实“五个一”目标任务,即在学术月活动期间举办至少一场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教育宣讲活动、一场创新创业教育活动、一场研究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动、一场全外语或有留学生参与学术讨论活动,一场有外校研究生参与的学术活动。

4.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可结合“研究生科学大讲堂”举办活动。“研究生科学大讲堂”主讲人须为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报告对象主要为在校研究生,内容须为体现本学科学术前沿的学术报告或学术道德、科研方法、励志教育等内容的学风建设报告。

5.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须将常态化疫情防控与研究生学术月活动开展紧密结合,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手段,积极组织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多样的学术交流活动。

三、时间安排

1.10月18日前,各单位提交学术月活动日程安排(见附件)。

2.10月25—11月25日,开展学术月活动。

3.11月30日前,各单位推荐优秀论文,提交学术月活动总结。

4.12月3日前,学校评选优秀组织单位、优秀论文。

四、其他要求

1.各单位要加强宣传,精心组织,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安排,认真做好学术月各项工作。

2.各单位11月30日前将学术月活动总结材料(包括活动总结报告、论文集、电子图片等)及推荐的优秀论文报送研究生院(部)教育管理办。其中在校研究生人数400人以上的单位优秀论文推荐数量不超过5篇,其它单位不超过3篇(含电子文档),学校将在各培养单位推荐基础上评选出优秀论文并予以表彰奖励。

3.校研究生会和院系研究生会要充分发挥研究生自我服务、自我教育和自我管理作用,在学术月活动前期准备、开展过程和后期总结中积极参与,主动作为,开展形式多样的校园学术文化活动。

4.学术月活动作为各单位的工作业绩纳入年底研究生教育绩效考核体系。

研究生院(部)

202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