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的公示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做好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学位〔201715号)文件精神,按照陕西省学位委员会《转发关于做好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据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和学科建设及学位点实际情况,结合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情况,经学位点所在单位申请、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团会议审定,对学位授权点进行如下动态调整:主动撤销管理科学与工程(1201)、艺术学理论(1301)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主动撤销高等教育学(040106)、教育技术学(040110)、材料物理与化学(080501)二级学科硕士授权点,主动撤销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下的工业设计工程(085237)、集成电路工程(085209)、计算机技术(085211)授权领域;自主增列应用统计(025200)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17711日起至2017731日。公示期内,若有异议,可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冯建涛,联系电话:13571869628,邮箱:fjt@nwu.edu.cn)反映。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七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