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半年学术学位博、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安排

     2016年上半年学术学位博士、硕士研究生已进入学位论文答辩环节,现将各培养单位答辩安排进行公布(逐步更新中),欢迎有兴趣的师生到答辩现场进行旁听。

培养单位代码

培养单位名称

001

公共管理学院   

002

经济管理学院   

003

艺术学院  

004

文学院   

005

法学院

006

新闻传播学院

007

外国语学院

008

历史学院

009

文化遗产学院

010

哲学与社会学学院   

011

西北史

012

中东所

013

思想所

014

数学学院         

015

物理所

016

光子所

017

物理学院

018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019

分科所

020

化工学院   

021

化学所

022

城市与环境学院    

023

生命科学学院      

024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025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026

地质学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