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为做好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助学金的发放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研究生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人事档案和人事关系转入西北大学、在基本学制内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二、资助标准
博士研究生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月每生发放2300元。
硕士研究生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月每生发放600元。
三、发放程序
各培养单位统计处于正常学制内的全日制非在职博士、硕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者除外)人数且严格审核,确定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编制本单位研究生助学金发放表,并必须在学院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将发放表报送研究生院资助管理办公室审核备案。审核通过后资助管理办公室将各培养单位发放表汇总表交至由学校财资部统一发放。
四、工作要求
1.请各单位认真填写《西北大学研究生助学金发放名单汇总表》(见附件)于9月28日前将纸质版(要求各培养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报送研究生院资助管理办公室,电子版发至邮箱:yjszzb@nwu.edu.cn。
2.各培养单位要严格把关,做好研究生助学金发放资格的审查工作。如发现在资格审查工作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者,学校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需根据学生学籍异动情况,及时将有异动情况的研究生信息报送至研究生院(部),由研究生院核定暂缓、停止或恢复发放助学金。
4.实施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是建立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改革的一项重要措施。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精心组织,按照学校要求切实做好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各项工作。
研究生院
研究生工作部
2021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