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深入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研究生导师岗位职责,提升研究生导师育人能力,结合工作实际,现将2026年研究生导师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主题及内容
2026年研究生导师培训工作主题是“教学相长、导学相融,共筑师生学术共同体”。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师德师风与学术规范、导师岗位责任与行为规范、心理健康问题识别与预防、研究生教育相关政策等。
二、培训方式及相关要求
培训工作由学校培训与培养单位培训两部分组成。
(一)学校培训
1.导师岗前集中培训
(1)培训对象
岗前培训对象主要为2025年我校研究生导师上岗资格审核中首次上岗的研究生导师(含专业学位校外导师)。欢迎在岗导师参加培训。
(2)培训时间及方式
2026年9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培养单位培训
1.培养单位培训工作面向本单位所有研究生导师。
2.各单位围绕培训主题及内容,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及单位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导师培训工作方案,于9月18日前报研究生院学位与评估办公室审核。
3.各单位可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导师培训,具体形式不局限于报告会、讲座等。
(三)相关要求
1.导师培训工作实行考勤制度,原则上应参加培训人员不得请假;若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培训者,本人须以书面形式向所在单位及研究生院请假。首次上岗的导师,无故不参加岗前培训者,在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核时不予通过。
2.首次上岗的研究生导师自主选择本学科(专业)的研究生课程进行听课,要求不少于6个学时,在本年度所在单位的导师培训工作结束后,将《西北大学研究生导师岗位责任承诺书》(附件1)、“导师培训学习总结”和《西北大学首次上岗研究生导师培训考核表》(附件2),交由所在单位考核鉴定。“导师培训学习总结”内容主要包括:对导师岗位职责的认识、指导研究生的设想、对学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意见与建议等。
三、其他事宜
研究生导师培训工作是学位授权点年度建设基本状态信息表填报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学位授权点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将导师培训工作情况列入学位授权点评估工作的评价要素、纳入各单位年度绩效考核体系。
1.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导师培训工作,做到科学谋划,精心组织,注重实效,并将导师参加培训情况作为导师年度招生资格审核和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的重要依据。
2.各单位于2026年11月30日前完成本年度导师培训工作,并将导师培训工作总结报告(含图片及影像资料)、《西北大学首次上岗研究生导师培训考核表》和“导师培训学习总结”报研究生院。
3.各位研究生导师应充分认识到培训工作对提升研究生指导能力的重要促进作用,积极参加学校和所在单位组织的培训工作,并为学校和所在单位的学位授权点建设和研究生人才培养工作建言献策。
4.未尽事宜请联系研究生院学位与评估办公室。联系人:段俊杰、李萌瑞,联系电话:88308164,电子邮箱:yxwb@nwu.edu.cn。
研究生院(部)
2026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