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09年
全国优秀
博士学位论文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校发[2008]研字18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2009年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已开始启动。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入选数量,是体现本单位研究生教育质量和水平的重要标志。评选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是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鼓励创新,促进高层次创造性人才脱颖而出的重要措施,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充分重视此项工作,采取得力措施,精心组织安排,保证评选推荐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我校2009年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本次评选的学位论文,主要为
2006年
9月
1日
至
2007年
8月
31日
在我校获得博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在
2004年
9月
1日
至
2006年
8月
31日
获得博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如确属优秀且未被评为
全国优秀
博士学位论文的,也可参评。
二、
全国优秀
博士学位论文的评选标准为:选题为本学科前沿,有重要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在理论或方法上有创新,取得突破性成果,达到国际同类学科先进水平,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材料翔实,推理严密,文字表达准确。
三、我校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工作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为单位,各单位应及时将本次
全国优秀
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通知到研究生导
师及
博士研究生,积极组织,认真落实,推荐出本单位或学科范围内优秀的、具有竞争力的博士学位论文。
四、各单位请于
2008年
10月
6日前
将评选推荐的博士学位论文名单及有关材料报送研究生处学位办公室。报送的材料包括:
(一)博士学位论文:双面打印或复印后装订,不要以书代替论文。
(二)西北大学“
全国优秀
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有关证明材料装订成册,与
相应的
博士学位论文夹放在一起。
以上材料均按一式五份报送。
五、有关说明:
(一)博士学位论文必须为原文复印或打印稿,不得修改或附加其他材料;若原文用中文以外的文字撰写,则须提供中文稿,并将中外文稿合订成册。
(二)推荐表中填写的各项成果均应为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及获得博士学位后的一年内获得。不得超出规定时间和项数限制,不得在表格中添加与要求无关的文字、表格和其他说明。
(三)附加证明材料内容为:5篇代表性学术论文的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复印件;专著封面和版权页复印件;获奖证书及专利证书复印件。其他无关材料一律不得附加。
(四)涉及到学科代码及学科名称的栏目,均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原国家教育委员会一九九七年六月公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学科代码和学科名称填写。
六、本通知所附附件可从学校公告栏及研究生处网页下载。
未尽事宜请与研究生处学位办公室联系,联系人:马 燕,联系电话:88308164,E-mail:yxwk@nwu.edu.cn。
附件:西北大学“
全国优秀
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
西 北 大 学
二〇〇八年九月十九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