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学位授予仪式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学校定于2011年6月21日上午9点在长安校区报告厅举行2011年学位授予仪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太白校区研究生乘车时间、地点
太白校区参加学位授予仪式的研究生于2011年6月21日上午7:00在西门口喷水池前乘车。
二、参加学位授予仪式的学生入场时间
2011年6月21日上午8:00。
三、学位服领取时间、地点
2011年6月20日长安校区七号楼五层研究生处办公室。
各单位要领取的学位服数量见《学位服分配表》(附件一)。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所需服装直接到研究生处专业学位科领取。
四、学位服归还时间、地点
请各单位于2011年6月21日上午12点前将所借学位服归还至长安校区七号楼五层研究生处办公室。
五、要求
1、请各单位组织学生按时乘车。
2、以院(系、所)为单位统一领取和归还学位服。各单位要指派一名老师具体负责。领取学位服时需持领条(附件二)到指定地点按时办理。
3、研究生要爱惜服装,保持服装的整洁。对于损坏衣服的要进行赔偿。
4、学位服的穿着要求以《学位服着装规范》为准。《学位服着装规范》可从研究生处网站的公告栏里下载。
长安校区办公电话:88308162
附件:1.学位服分配表
2.领条
研究生处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五日
附件一:
学位服分配表
单位
|
博士(套)
|
硕士(套)
|
单位
|
博士(套)
|
硕士(套)
|
历史学院
|
0
|
3
|
经管学院
|
20
|
15
|
遗产学院
|
4
|
4
|
公管学院
|
0
|
12
|
西北史
|
1
|
1
|
社科系
|
2
|
5
|
思想所
|
1
|
1
|
新闻学院
|
0
|
6
|
中东所
|
4
|
1
|
法学院
|
0
|
5
|
艺术学院
|
0
|
1
|
外语学院
|
0
|
4
|
化工学院
|
3
|
7
|
文学院
|
1
|
12
|
地质系
|
10(2理8工)
|
9
|
数学系
|
6
|
7
|
化学系
|
10
|
7
|
城资系
|
2
|
5
|
分科所
|
2
|
1
|
信息学院
|
3
|
12
|
生命学院
|
8
|
9
|
专业学位科
|
0
|
40
|
物理系
|
0
|
1
|
光子所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