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授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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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下半年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年09月16日  点击量:

 

关于做好2011年下半年专业学位研究生

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研字【2011】26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提高,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及《西北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结合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11年下半年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制度调整

(一)学位论文评审

1、专业学位论文的评审实行“双盲”评审,学位论文评审工作在学位论文不端行为检测通过后方可组织进行。

2、学位论文随机抽取抽查比例:学校抽查10%,各培养单位抽查不低于30%

3、论文抽查盲审份数为3份,其余盲审份数为2份。学位论文的抽查本着公正、公开的基本原则随机抽取,抽查名单由抽查负责单位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及范围内公布。

4、学位论文评阅人应是我校以外与评审学位论文相同或相关学科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被抽查学位论文评阅人和非抽查学位论文评阅人中至少有1名为省外专家,且评阅人中最好有1名是来自行业或企业的同行专家,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不得担任评阅人。

5、学位论文评阅意见处理办法按照《西北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审工作实施办法》执行。

(二)学位论文答辩

学位论文答辩工作请各培养单位依据《西北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校发[2007]研字24号)文件中相关规定进行。

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的成员至少有1名须是来自行业或企业的同行专家。

二、其它

1、学位授予工作中学位论文评审、答辩等环节产生的劳务性质费用支出按照国家规定均需交纳个人所得税,具体要求请见《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经费管理办法》。

2、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规范按照《西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和处理办法》执行。

3、专业学位研究生及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按学校统一时间和要求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参见附件。

未尽事宜,请与专业学位科联系,联系电话:88308345

 

附件:2011年下半年学位授予工作主要日程安排

    2011下半年学位授予日程安排

 

 

研究生处

一一年九月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