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西北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审工作实施办法》(研字【2009】7号)相关规定,于2013年4月9日由研究生院负责人、研究生院工作人员及研究生代表对2013年上半年申请博、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了学校抽查工作。
一、2013年上半年学位论文盲审学校抽查原则及方法
(一)同一导师指导博士和学术学位硕士学位论文总数7-9篇抽取1人、10-14篇抽取2人、15篇及以上抽取3人;同一导师指导专业学位硕士学位论文总数8篇以上全部抽取。
(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结果为30%—40%之间的所有学位论文及其它学位论文。
(三)专业学位硕士
分别将公共管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人员工商管理硕士,法律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社会工作硕士,工程硕士,教育硕士,金融硕士,高校教师攻读硕士学位十个类别学位申请人随机排序后,每人自动生成序号。抽中者即为抽查对象。
(四)博士
按学号抽查。从0至9十个数字中抽取五个数字,分别作为学号的最后一位,申请人学号最后一位与抽取数字任一相符者即为抽查对象。
二、抽查结果
根据上述学号或序号抽查结果,同一导师指导学位论文数超出规定抽查人数16人,其它学术学位硕士20人,专业学位硕士40人,博士学号最后一位是0,1,3,5,7,共57人,其它5人。
具体名单见附件1-2。
三、各培养单位学位论文抽查
(一)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于4月15日前将本单位抽查原则及方法与抽查名单一并公布并送研究生院学位与评估办公室(专业学位硕士送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公室)备案。
(二)对2013年指导博士、学术学位硕士学位论文超过6篇的导师,在学校抽查的同时,各单位应严格按学校要求数量进行重点抽查(附件3)。
四、抽查的学位论文须于4月12日前按学校格式规范及相关要求装订后送研究生院学位与评估办公室(专业学位硕士送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公室),硕士学位论文一式三份,博士学位论文一式五份。逾期不能提交者按推迟答辩处理。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充分重视学位论文抽查工作,坚持公正、公开的基本原则随机进行,抽查名单一经公布不允许做任何更改。随后学校将进行学位论文送审纸质版与检测电子版的比对工作,对发现问题者,依据相关文件给予相应处理。
研究生院
二
〇
一三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