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大学研究生院
关于做好2014年下半年学术学位
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西北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校发[2007]研字24号)、《西北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若干补充规定》(西大研[2014]9号)等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做好我校2014年下半年学术学位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位授予工作相关要求
1.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和处理依据《西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和处理实施办法》(西大研〔2014〕11号)文件相关内容执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进行两次,第一次在学位论文评审开始前进行;第二次在学位申请者的学位论文答辩完成后三天内进行。逾期未参加检测即视为自动推迟学位申请工作。
2.学校对学位论文的预答辩、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学位论文送审等工作的具体时间不再统一安排,只公布每项工作的最后截止时间,以便学校及各单位安排工作。
3.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研究生科研成果审核中提供学术论文录用通知或其他科研成果的非正式证明,经导师确认签字方为有效。在学位论文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前,导师应签署《西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申请表》;在学位论文送审前,导师应签署《西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审核书》,对研究生的写作态度、论文水平及学术规范做出说明和承诺,未经导师签字确认的学位论文不得进行检测及送审。
4.学校不再提供《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书》纸质版,电子版由学位申请者个人自行下载,填写完毕后,由研究生秘书到研究生院学位与评估办公室盖章确认。
5.学位申请者导师应参加学位论文的正式答辩,并向答辩委员会介绍学位申请者在学期间的学习和科研情况;若学位申请者导师不能参加时,应委托其它指导教师或答辩秘书向答辩委员会介绍学位申请者在学期间的学习和科研情况。学位申请者导师不得为自己所带学生投表决票。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3或5人组成(不含学位申请者导师),成员应当是副教授或者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专家;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5或7人组成(不含学术申请者导师),成员
应当是
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成员中应当至少有2位外单位的同行专家。答辩委员会主
席由
教授或具有相当专业职务的成员担任,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应由外单位的同行专家担任。
二、具体工作安排
(一)科研成果审核
学术学位博士、硕士研究生科研成果均由各培养单位指定专人进行审核。学校在学位论文评审后,对培养单位科研成果审核情况进行抽查,对发现弄虚作假的单位,将视情况进行全校通报、暂停或取消组织本单位学位授予工作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学位申请者及其导师对学术行为负责,按要求提交学位论文的纸质版与电子版,自觉接受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研究生院学位与评估办公室只接收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提交的相关材料。包括:
1.提交检测的学位论文电子版须与送审学位论文纸质版一致,文件名称为“姓名-学号-学位论文题目”;
2.导师亲笔签名的《西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申请表》,严禁代签和委托他人签字。
3.培养单位填写《2014年下半年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人员汇总表》,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三)学位论文送审
2014年下半年学位论文评审工作由研究生院组织进行。学位论文评审在科研成果审核合格后进行。学位论文评阅意见处理依据《西北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审工作实施办法》[研字(2009)7号]执行。
学校将利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的“学位论文送审平台”对部分学位论文进行评审。
三、各项工作时间安排
1.
9
月17
日
前,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提交《西北大学2014年下半年学术学位研究生学位申请研究生名单》、《西北大学2014年下半年学术学位研究生单独提出毕业申请研究生名单》。
2.
10
月8
日
前,完成科研成果审核。
3.
10
月15
日
前,完成预答辩、学位论文不端行为检测;
4.
10
月22
日
前,将研究生学位论文纸质版交研究生院学位与评估办公室。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前提交论文者,将有可能影响其学位论文答辩。
5.
11
月26
日
前,学位申请人登陆西北大学研究生管理系统(http://yjscms.nwu.edu.cn)进行学位申请信息填写。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于
12月
3日
前对申请者信息进行审核并汇总。具体流程请查看“申请人信息采集工作相关流程”。
学位申请者在办理正式答辩手续时,研究生院相关部门将会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审核学位申请者的学位申请信息,信息不完整者,不予办理正式答辩手续。
6.
12
月17
日
前,各培养单位完成本单位的答辩审核、论文答辩及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审核和相关材料提交工作。逾期将不能提交2014年下半年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定。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审核结束后,请及时提交以下材料:
①《研究生学位审核情况汇总表》一式1份;
②《西北大学博士(硕士)学位申请书》一式2份;
③《西北大学研究生课程成绩单》一式2份;
④《西北大学研究生学籍表》一式2份;
⑤《西北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书》一式2份;
⑥学位论文3份;
⑦按培养单位集中向校图书馆信息咨询部检索室(太白校区图书馆一层,长安校区图书馆六层东侧3室)提交学位论文(博士1份、硕士1份)及WORD、PDF格式电子版论文1份(http://202.117.102.169),联系人及电话:杨老师、白老师,88302041,88308704。获得提交证明的研究生方可办理离校或领取学位证明材料手续。
以上③至⑤的材料按照原件和复印件分装后分别夹放在两份学位申请书内。
7.12月下旬,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会议。
四、其他
1.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合理安排本单位的相关事宜,但不得迟于各项工作的最后截止时间。
2.本通知涉及的文件、表格,请查看附件。
3.由于学位论文送审具有一定的周期性,提醒学位申请者尽早提出学位论文送审申请,以免错过2014年下半年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
4.未尽事宜请与研究生院学位与评估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88308164。
附件一:相关文件汇总
附件二:申请人信息采集工作相关流程
附件三:学术学位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相关表格(学生用)
附件四:学术学位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相关表格(研究生秘书用)
附件五:
通知原文
研究生院
二O一四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