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
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是研究生教育质量的重要体现,为进一步提升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结合实际情况,现将2022年下半年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申请和授予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交学位论文
2022年10月9日前,学位申请者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上传送审版论文。论文应不出现任何作者、导师信息,包括封面(隐去作者与导师信息)、英文扉页(隐去作者与导师信息)、中文摘要、英文摘要、目录、主体部分、参考文献、附录、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隐去作者信息)等内容。
二、第一次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及学位论文评审
2020年10月10日起,研究生院开始第一次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及论文送审工作。因学位论文版本错误而造成的任何学术不端行为处理结果,由学位申请者自行承担。
三、学位论文答辩
2022年11月中旬,进入学位论文答辩环节。答辩手续均在研究生系统中办理:学院研究生秘书核实申请者成绩、专业实践、论文评阅意见等,符合条件者可组织答辩,并至少提前3天向研究生院提交《专业学位答辩安排表》,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答辩。未经研究生院审核进行答辩者,该次答辩无效。
四、第二次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及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
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后三天内,将进行第二次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学位申请者所提交论文电子版应为终版论文,必须包含论文封面、英文扉页、论文作者及导师签字后的“知识产权申明书”扫描页、论文全文、在读期间科研成果、致谢等。
检测结果符合学校相关规定者,方可提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
五、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2022年12月15日前,各培养单位提交相关材料。逾期将不能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六、其他
1.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切实细分压实导师、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责任,严把学位授予关,切实提升学位论文质量。
2.涉密或不宜公开学位论文的办理工作需要在论文开题环节办理,其余环节一概不予办理;学位申请者必须提前在系统中完善学位申请信息,并确保信息完整准确。
3.按培养单位集中向校图书馆信息咨询部(太白校区图书馆一层,长安校区图书馆六层东侧3室)提交学位论文1份及WORD、PDF格式电子版论文1份(http://lib.nwu.edu.cn/dzfw/submit.asp),联系人及电话:付老师、金老师,88302144,88308704。获得提交证明的研究生方可办理离校或领取学位证明材料手续。
4.各时间段提交材料时间及清单详见附件1。未尽事宜请与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公室联系。联系人:张晓蕾,联系电话:88308345。
附件1:提交相关材料时间及清单.docx
附件2:相关文件汇总.zip
附件3: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相关表格.zip
附件4:学位申请操作说明.doc
研究生院
2022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