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授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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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下半年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7月17日 10:46  点击量:

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

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是研究生教育质量的重要体现,为进一步提升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结合实际情况,现将2022下半年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申请和授予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交学位论文

2022109学位申请者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上传送审版论文。论文应不出现任何作者、导师信息,包括封面(隐去作者与导师信息)、英文扉页(隐去作者与导师信息)、中文摘要、英文摘要、目录、主体部分、参考文献、附录、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隐去作者信息)等内容。

二、第一次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及学位论文评审

2020年10月10日起,研究生院开始第一次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论文送审工作。因学位论文版本错误而造成的任何学术不端行为处理结果,由学位申请者自行承担。

三、学位论文答辩

2022年11月中旬,进入学位论文答辩环节。答辩手续均在研究生系统中办理:学院研究生秘书核实申请者成绩、专业实践、论文评阅意见符合条件者可组织答辩,并至少提前3天向研究生院提交《专业学位答辩安排表》,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答辩。未经研究生院审核进行答辩者,该次答辩无效。

四、第二次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及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

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后三天内进行第二次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学位申请者所提交论文电子版应为终版论文,必须包含论文封面、英文扉页、论文作者及导师签字后的“知识产权申明书”扫描页、论文全文、在读期间科研成果、致谢等。

检测结果符合学校相关规定者,方可提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

五、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2022年12月15日前,各培养单位提交相关材料。逾期将不能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六、其他

1.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切实细分压实导师、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责任,严把学位授予关,切实提升学位论文质量。

2.涉密或不宜公开学位论文的办理工作需要在论文开题环节办理,其余环节一概不予办理学位申请者必须提前在系统中完善学位申请信息,并确保信息完整准确

3.按培养单位集中向校图书馆信息咨询部(太白校区图书馆一层,长安校区图书馆六层东侧3室)提交学位论文1份及WORDPDF格式电子版论文1份(http://lib.nwu.edu.cn/dzfw/submit.asp),联系人及电话:付老师、金老师,8830214488308704。获得提交证明的研究生方可办理离校或领取学位证明材料手续。

4.各时间段提交材料时间清单详见附件1。未尽事宜请与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公室联系。联系人:张晓蕾,联系电话:88308345。

 附件1:提交相关材料时间及清单.docx

 附件2:相关文件汇总.zip

 附件3: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相关表格.zip

 附件4:学位申请操作说明.doc


       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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