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研究生指定导师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意见

为了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教育过程管理,落实导师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充分发挥导师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作用,本学期研究生院利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加强过程监管,要求各院系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为在校学术学位博、硕士研究生指定导师,在指定导师过程中发现如下问题:

一、引进人才,符合西北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导师上岗资格审核管理办法的免审条件,但还未获得研究生指导资格的人员指导研究生。

二、引进人才,在正式调入我校前已是其原单位的在岗导师,但我校还未进行导师资格认定,已开始指导研究生。

三、还未获得某学科指导研究生资格的在岗导师进行跨学科指导研究生。

四、非本校教师,且未获得兼职导师资格的校外人员指导研究生。

五、其他未获指导资格的青年教师指导研究生。

未获得我校导师上岗资格的人员原则上不允许指导研究生,为支持人才引进工作,对于引进人才符合导师上岗条件者,各院系应在研究生确定导师之前按照《西北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导师上岗资格审核管理办法》中相关条款进行审批备案,否则不允许指导研究生。

为了妥善处理目前存在的问题,学校决定针对第一、二种情况,要求各单位提交相关人员的免审材料或导师资格证明2016年12月6日前到研究生学位办备案,逾期需要更换导师;第三、四、五种情况,要求各院系安排更换导师,重新提交名单,12月10日前完成。具体名单将单独反馈相关学院。

  研究生院    

2016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