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度“陕西省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为凝练总结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研究与实践成果,保证项目研究质量,现决定对我校2020年获批的“陕西省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公布2020年陕西省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结果的通知》(陕教〔2020〕198号)批准设立的项目(我校获批名单见附件2)。
二、结题验收程序
(一)项目自查。主持人对照项目申报书约定的预期成果进行自查,并于2022年9月1日前将《陕西省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结题验收报告》(见附件1)及研究成果支撑材料,电子版发送至yjsjxk@nwu.edu.cn。
(二)2022年9月8日前,学校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结题审核,给出“通过”或“不通过”的评议意见。对达不到结题要求或完成质量较差的项目,将责成主持人及时完善,确保质量。
(三)2022年9月15日前,学校组织系统填报。
三、其他
(一)研究成果为发表的学术论文等,需提供封面、目录及正文复印件;成果为教材或专著等,请提供相应教材或专著。
(二)学校上报材料之后,省教育厅、省学位委员会将再次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审议,重点审议项目预期成果完成情况。根据专家审议结果,研究确定项目结题验收结论。结题验收结论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3个等次。验收结论为“优秀”“合格”的项目,省教育厅、省学位委员会统一颁发《陕西省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结题证书》。验收结论为“不合格”的项目,省教育厅、省学位委员会将减少项目所在单位下一轮项目申报数量,项目主持人3年内不得申报或参与项目立项。
未尽事宜,请联系研究生院教学办公室。
联系人:段俊杰 张晓蕾 联系电话:88308163
附件1-陕西省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结题验收报告.doc
附件2-2020年“陕西省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我校获批名单.pdf
研究生院
2022年7月4日